王军的律师陈文峰认为:“LV在中国仅仅申请了该品牌的服装、皮具、珠宝和贵重金属类的商标权,而且LV在中国的产品专利上完全空白,王军抢先注册了该商标,这在知识产权上是完全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法方生产的LV外观上有我们专利中的任何图案,那么法方的LV就涉嫌侵权,不仅是南京,LV这个国际大品牌将会在中国市场全部撤柜。” 陈文峰也直接告诉记者,北京一中院判决结果下来后,无论哪方胜诉,对方都将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副教授、法学博士黄勇认为:王军的相关注册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这就是一种合法的行政行为,在该行政行为没有被撤销前,王军的相关注册就是合法的,他就能在中国生产他的“路易威登”。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营销系教授陈冠认为:如果王军投资设厂的计划实施,那么能否保证自己的品牌与LV可以比拟?“如果从产品质量和服务上LV更胜一筹的话,无形中王军便给LV做了正面广告。”“实际上,与国际品牌发生关系并不能建立美誉度,这一点希望中国企业能够了解。”同时,陈冠分析,虽然中国企业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任何措施都不能说不对,但如果每个外国企业进入中国时都会遭遇类似“搭顺风车”的企业,这有可能将被认为中国市场是与国际不接轨的。“从长远来看,这并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