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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建经适房廉租房至少占两成

时间:2008-01-30 09:20           文字选择:    

今后,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市民将能住进政府盖的廉租房。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现在新建经济适用房小区中都要划出5%~8%的住房作为廉租住房,今后这一比例将增至20%。

    据了解,郑州市从2006年年底试行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捆绑式”建设,在每个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划出5%~8%的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目前,已有两个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共计5300平方米,74套)。

    在今后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郑州将加大廉租住房的建设比例,经济适用住房在进行图纸审核时,廉租住房的比例不低于20%。根据郑州市市政府的计划,到2008年年底,符合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达到应保尽保,至2010年年底前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中,居住在政府提供房源的比例不低于50%。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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