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阿里巴巴 > 以商会友资讯建材资讯  > 正文

广东查处超期未检电梯

时间:2007-03-22 13:41     来源: 南方网       文字选择:    

广东省质监局部门对特种设备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东莞有两间公司的设备存在超期未检经责令整改仍不整改问题,分别是东莞禾丰皮具有限公司的1台电梯和东莞天祥电子塑胶制品厂的1台起重机械。


    在东莞禾丰皮具有限公司,记者看到这台电梯的检验合格证上标明了“下次检验日期为2007年1月11日”字样。但检查人员表示,在到期之后,质监部门2月5日给这家公司发过限期整改的指令书,但至今仍没有执行。在另一家公司东莞天祥电子塑胶制品厂,质监人员也现场查封了一台起重机械,而这台机器已经超期未检超过9个月了。


    省质监局特设处副处长姚良宏表示,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或者检查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他进一步指出,目前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安全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所用超期未检电梯、起重机械提出催检、整改的情况下,仍我行我素,继续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据统计,2006年全省质监部门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2065宗,同比增长76%。


编辑推荐
  • 关于“电梯”的资讯
  • 更多
  • 关于“电梯”的供求信息
  • 更多
  • 关于“电梯”的帮帮问答
  • 更多
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本网以“法定许可”方式使用作品的报酬,已委托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代为转付。请相关作者直接与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联系,联系电话为:010-68003887    0
股票查询:   更多>>
  • 招商广告
  • 金融服务

无显示

news_web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