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船检站稳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年”活
时间:2009-06-30 15:56
来源:
糖酒快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该市小型渔业船舶监督管理,改革完善和创新该市小型渔业船舶登记及检验工作,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渔业”,贯彻自治区关于制定和发放渔业船舶牌照的文件精神,乌兰察布船舶检验处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对渔业船舶进行了摸底检查和检验工作,具体作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规范渔业船舶档案
建立健全船舶档案和技术档案是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基础,5月份以来,我处对全市的渔业船舶进行了统一检验,统一编号,按旗县分段,摸清船舶的数量、吨位、结构、设备等状况,对所检船舶实行一船一档制,船舶档案资料齐全,内容完整,完全反映了渔业船舶的真实情况和全貌,规范了检验制度、登记制度,船舶档案达到规范化的要求。专人管理,使用有序。
二、认真落实船舶检验制度
从2009年5月15日开始,船检人员深入凉城县、丰镇市、察右前旗、卓资县、察右后旗、商都县、化德县分别进行船舶检验,其中凉城县岱海检验船舶16艘,包括船长12米的14艘,船长11米的2艘,永兴水库1艘,完全符合检验标准,重新换证、登记、编号。丰镇红砂坝、前旗大淖海、卓资山雷山水库各1艘。按旗县分段编号也进行了检验、登记、编号。后旗石门口水库检验船舶1艘,商都县四台坊、戚家坊共检验船舶4艘,化德县民乐湖检验船舶1艘。截止目前,全市共检验渔船26艘,基本对有效船舶进行全部检查,为发放船舶牌照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三、加强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队伍建设是提高检验质量的重要保障,为了提高渔业船舶船员的技术素质,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和航行安全,计划对船员进行统一培训,举办培训班,经申请考试合格颁发船员证书,做到“四证”齐全,安全作业。
四、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市、旗县两级完善了《渔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上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渔业船舶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充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渔船的水域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渔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形成了全市上下统一、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确保渔业安全生产。
(来源:乌兰察布市船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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