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罗县政府制定实施了《平罗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者给予一定奖励,最高奖励额度2000元。
该《办法》涉及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政府有食品药品监管、农牧、质监、工商等9个部门,他们将对初级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加工4个环节所涉及的无证照生产加工销售食品、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16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受理。
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由受理查处部门在案件结案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举报人员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从财政设立的奖励基金中兑付。按照不同处罚款项和罚没金额的多少,给予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的奖励。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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