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扬州网消息:家住汤汪尚林艺墅的樊先生最近一直很郁闷,上月20日,他家一楼车库进水,放在车库的500箱酒被水浸泡,包装箱受损,销售成为问题。随后半个月,樊先生一直和小区物管及开发商交涉,未果。
; ; ; ;樊先生告诉记者,6月20下大雨第二天,小区物管打电话告诉在江都工作的他,车库可能进水,他立即赶回来,打开车库,果然已经进水,放在车库底层的酒箱已被水浸透。随后物管联系了两名工人,对小区下水道进行了修理,7月再下大雨,小区车库就没有进水。记者后就此事联系了该小区的开发商,其负责人表示,愿意对樊先生的损失负责,但要樊先生自己找相关部门鉴定损失。樊先生称,他的损失看得见,不需要找什么部门鉴定。一直到现在,双方还没有协调好。
; ; ;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扬州尚鼎律师事务所胡庆生律师。胡律师称,此事责任在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小区车库进水,下水道堵塞,属于物管疏忽,可追究物管责任,如物管属于开发商,则追究开发商责任。(焦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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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