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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同名同姓 广东香港两家月饼企业打了八年官司

时间:2008-06-17 18:55     来源: 糖酒快讯       文字选择:    

;   记者 ;赵世龙 ;报道:合法注册的商标,却被多次推上被告席―――广东顺德某月饼企业因为与香港一家公司在产品上“同名同姓”,多次对簿公堂。



  25年前,顺德人苏国荣在家乡开设了荣华饼食店,开始使用“荣华”商标生产月饼并作为企业的字号。1997年12月,经国家商标局核准,顺德荣华食品厂依法受让了“荣华”商标。此时,香港荣华向顺德荣华提出收购商标,但未被接受。2000年5月,香港荣华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顺德荣华商标的申请。



  资料显示,早在1991年,香港荣华曾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荣华”商标,并没有通过,理由是该商标与内地一家公司注册在相同商品上的商标文字相同。尽管如此,香港荣华还是在内地用未注册的“荣华”商标生产、销售月饼,一度出现了粤港两个“荣华”月饼同在一个超市销售的局面。



  2007年7月,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香港荣华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撤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的裁定,并判决撤销第三人的争议商标。后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北京高院二审,维持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



  2007年,香港荣华以商标侵权将顺德荣华告上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拉锯战”再次开始。要求法院认定其为未注册中国驰名商标,顺德荣华作为“第三人”再次成为被告。



  东莞中院认为,商标的保护并不绝对以注册作为必要条件,香港荣华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持续的使用和宣传,使相关公众能够普遍认知,一审判决认为:香港荣华商标为“未注册驰名商标”,应受到保护,顺德荣华不能再使用“荣华”商标。顺德荣华对此不服,上诉至广东高院,省高院昨日已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国内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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