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7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4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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