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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第4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时间:2007-07-30 09:04           文字选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7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4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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