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农业部、财政部下达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我市共获得1910万元,1000多户农民将因此受益。
据了解,这笔资金将主要用于补贴农民农场职工、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拖拉机、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等五大类农机具。其中,大中型拖拉机、玉米联合收割机、背负式喷雾喷粉机的补贴率为机具价格的20%,其他配套机机具价格的30%。
农民农场职工、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向所在县市、区农机局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购机申请表,经所在乡镇、办事处、农场审核盖章后,交县市、区农机局审核登记。农机局根据有关规定,初步确定享受补贴对象名单,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与购机户签订购机补贴协议。购机户凭协议,交纳扣除补贴款后的差价款,到经销商处提取所购农业机械。一个农户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一个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三套。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等优先享受购机补贴。
目前,各地购机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正在制定中,4月初将开始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