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创业博客大赛”欢迎挑战
时间:2007-11-26 13:45
来源:
赢在中国官网
因广电总局的相关文件,赢在中国“虎符”活动被迫取消。赢在中国官网现发起“创业博客大赛”,欢迎各路创业英雄踊跃参与,优胜者将有机会赢取特别的奖励。
 赛事性质
 “创业博客大赛”和赢在中国赛事本身结果将不再有任何联系。大赛计分规则沿袭虎符计分规则不变。所有通过阿里巴巴报名参加第三赛季赢在中国、并开通阿里博客的选手,均有资格参加。
 评比规则
 1)选手参与“创业博客大赛”时,发表文章将不再受虎符竞选时“十大创业命题”的限制,只要是和“创业”或赢在中国有关的原创文章,均为有效。
 2)“创业博客大赛”的评比计分规则,沿用虎符评选时的规则不变,即:以选手的“博客流量+博客有效评论数”为标准进行排名(有效评论指登录阿里博客后发表的评论,重复的评论将被删除)。其中,流量以“百”为计分单位,评论以有效评论个数为计分单位。博客流量、博客有效评论数的权重分别为70%和30%,按乘以权重后相加的总分进行排名。如:某选手博客的流量是2000个PV,有效评论数共10个,那么最后的加权总得分是:20*70%+10*30%=17分。
 3)选手在参加虎符竞选时产生的流量和评论,在“创业博客大赛”活动中继续生效。
 4)选手注意不要在博客里发布违法的信息;和创业、赢在中国等话题毫无关系的文章、照片及视频,均被视为无效。
 赛事时间
 “创业博客大赛”的最终排名,将截止在赢在中国总决赛结束前第十五天的中午十一点。
 选手在参与“创业博客大赛”活动时,最好在文章标题里注明[创业博客大赛]等字样。
 奖项设置
 1)一等奖一名:赢在中国大决赛场现场观众名额一个(外地选手提供来回机票(车票),由官网负责预订,下同)+北京住宿一晚费用(由官网预订房间,下同)报销及阿里巴巴2008年网商大会入场券一张);
 2)二等奖二名:央视提供的大决赛现场观众名额(报销来回机票+北京住宿一晚费用+赢在中国DVD光盘一套);
 3)三等奖七名:阿里巴巴2008年网商大会入场券两张;
 4)参与奖九十七名:奖励阿里巴巴社区财富值500点。
 5)幸运奖一名:赢在中国大决赛现场观众名额一名(报销来回机票+北京一晚住宿费报销),该奖颁给虎符排行榜上第88名的选手;
 6)奖项将按“创业博客大赛”人气排行榜结果分配,即排行榜第一名获一等奖,第二三名获二等奖……以此类推;幸运奖不再参与“参与奖”的评选。
 “创业博客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赢在中国阿里巴巴官网
“由于地址不明等原因,本网使用部分文字、摄影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相关权利人可与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联系协助解决”。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三层,邮编:100007,电话:010-68003887(转),传真:010-6800394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