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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维律师:村镇银行法律风险管理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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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24 09:38 来源: 中国商业电讯

    北京 2009-06-24(中国商业电讯)--620,《中国农村金融与村镇银行发展论坛》在京成功举办,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原行长陈立、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张肖、华夏银行副行长向群、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胡哲一、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邹平座、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庄乾志等国内金融专家、金融机构代表以及来自全国20多家村镇银行、1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北京市智维律师作为唯一法律服务机构出席了本次论坛并与主办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智维律师与村镇银行发展论坛主办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介绍,截至20093月初,全国已有村镇银行97家,实现有效贷款40多亿元,其中支持农户和农民的贷款占到60%以上。盈利方面,目前已有50%以上的村镇银行盈利。作为新型农村机构的主力军,村镇银行被寄予厚望,未来村镇银行的发展空间很大;618,银监会出台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设立村镇银行的暂行规定》,《规定》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全国已有583家小额贷款公司开业,正在筹建中的有573,1156家小额贷款公司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改造为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发展论坛现场

然而,村镇银行作为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由于其所处的金融环境与业务特点,其法律风险将成为未来管理的重要环节。相对国内大型银行,村镇银行由于先天条件不足而面临法律风险日益增大。在我国村镇银行内部,普遍缺乏健全、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银行内设法律事务部门力量薄弱,多数没有专门的法律人员,员工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更是参次不齐,应该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智维律师认为,村镇银行业务的拓展与法律制度的发展是紧密联系的,业务风险与法律风险相伴而生。对村镇银行业务法律结构的清醒认识,尤其是风险点的识别,不仅有利于把握和控制相关业务的法律风险,也有助于其他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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