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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促销赠保险顾客签名方有效

时间:2008-07-23 12:34     来源: 21世纪保险网       文字选择:    

现在不少商家在推销产品时,往往会采用赠送保险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但是这种赠送的保险有效吗?记者从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客户只有在赠送的保单上签名,保险合同才能生效。

王阿姨在商场买电器,商家送了她一份保额10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送东西本来是好事,可回家后王阿姨就开始犯嘀咕了,怎么投保人写的是商场啊,只让自己签名填身份证号就给了自己一个小卡片,这有效吗?

记者了解到,根据《保险法》第53条的规定,有四种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上保险,一是被保险人本人;二是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三是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是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可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因此,按照《保险法》53条第四项的规定,商场赠送的保单是否有效,主要看赠送的方式是否符合《保险法》要求及有关规定。商业销售单位为了促销其商品,作为投保人为客户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客户同意并在保单上签名则符合《保险法》的规定,这种保单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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