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阿里巴巴 > 以商会友资讯物流资讯  > 正文

关于网上办理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的通知

时间:2008-07-11 09:27     来源: 锦程物流网       文字选择:    

各有关船舶运输、船舶代理企业:

为提高行政效率,便于船舶运输企业或其船舶代理人申请办理《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单航次),我部决定自2008年8月1日起,试行网上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办理的范围

网上办理仅适用于台湾海峡间不定期船舶运输的单航次审批。

二、申请人资格主体及身份确认

为保证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安全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事先申请取得“企业网上电子身份证书”(以下称“电子钥匙”)。下列两类经营人应办理“电子钥匙”:

1、经营两岸航运的大陆船舶运输企业;

2、为两岸航运船舶提供代理服务的大陆船舶代理企业。

“电子钥匙”申领程序见附件1“企业网上电子身份证书申领流程”,由中交网科技有限公司代办“电子钥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事先申请取得“电子钥匙”;

2.登陆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www.mot.gov.cn)后,在网站首页“办事服务”栏目凭“电子钥匙”进入台湾海峡两岸船舶运输业务网上办理系统;

3.在网上填报申请并将申请材料扫描后即时传输,申请材料填报方法详见附件2“《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网上办理指南”;

4.我部依据《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6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结果;

5.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并提交口岸海事部门查验。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使用网上办理系统前应认真阅读使用指南,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齐全、有效;发现有虚假内容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通过下列电话咨询:

(010)64442842 (中交网科技有限公司)

(010)65292656 (水运司)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8年7月9日

附件

1. 企业网上电子身份证书申领流程.doc

2. 《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网上办理指南.doc

  • 关于“两岸”的资讯
  • 更多
  • 关于“两岸”的帮帮问答
  • 更多
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本网以“法定许可”方式使用作品的报酬,已委托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代为转付。请相关作者直接与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联系,联系电话为:010-68003887    0
股票查询:   更多>>
  • 招商广告
  • 金融服务

无显示

news_web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