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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快递托运加强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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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2-18 00:00
快递货运服务业的发展,给广大消费者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由于该行业中制度不完善和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造成托运物品丢失、损坏、掉包、缺少等现象时有发生。

    近日,甘肃省消协发布今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托运货物的同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要选择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手续齐全的货运公司;要查验货运单是否规范,所填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一定要清楚翔实;托运贵重物品要选择保价,并根据物品实际价值签订“等额保价”合同,明确违约责任;要认真阅读货单上的承诺、委托单背面的合同约定,如发现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消费者可选择其他货运公司,避免自己的物品受损失后退赔困难。办理托运货物后,一定要保管好发票和收据等凭证;货到后要及时验货,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货物是否缺失,如发现货物破损或缺少及时协商或到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

    来源: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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