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任何地方,唯独不送到法院和邮局。”汉口一家快递公司在业务上的如此规定,让一位邮局工作者的邮包“快递”了5天。
 本月3日,在汉阳一家邮局工作的艾女士,在淘宝网上看中一款女士提包,与广州卖家取得联系后,对方承诺货发3天可到汉。艾女士将货款19元、邮费12元打到网站支付账号,告知对方自己的收货地址为“汉阳郭茨口东村邮局”。
 但直到本月8日,艾女士仍未收到邮包,上网查询得知邮包已在三天前到了汉阳王家湾一家快递公司。当天,艾女士电话联系这家公司询问,公司答复“本公司的快递业务不送法院和邮局”。令艾女士更气愤的是,快递公司人员竟要将邮包返回到广州。
 艾女士将此事反映到汉阳工商部门。昨日,经工商执法人员干预调解,快递公司将邮包送到艾女士手中。但公司坚持解释,总公司有规定,快递业务送到任何地方,唯独不送法院和邮局。
 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称,如此特殊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邮局是竞争对手,而法院可能是担心送达延时影响判案导致麻烦和纠纷。
 记者就这家快递公司的特殊行规,请教法律人士。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万雄律师认为,快递公司接受快递业务,知道收件人是谁和地址,实际上已和发件人、收件人建立了合同关系,就应有义务按要求将邮包快递给收件人,完成合同约定的送达责任。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汪红春则称,快递公司“不送法院和邮局”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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