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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物流企业可获政府补贴

时间:2007-12-13 09:00           文字选择:    

从明年起,一批重点物流企业将获得市政府专项补贴。日前,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南京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被认定为市重点物流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省重点物流企业,并享受国家及省市有关物流业发展优惠政策,同时还能获得专项经费,项目建设、技改投入等都有一定的补助。

    记者注意到,《办法》对重点物流企业的认定条件相当苛刻,包括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及经营状况、企业效益、企业信用、经营机制、技术条件、服务品质与功能和人员结构等8个认定标准。其中,企业规模及经营状况明确规定,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型物流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或总资产1500万元以上,连续两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服务技术型物流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或总资产200万元以上,连续两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企业还必须连续两年以上实现盈利,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另外,重点物流企业的认定实行动态管理,每批有效期为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通过,取消其资格。经认定的市重点物流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省重点物流企业,并享受国家及省市有关物流业发展优惠政策。市经委每年将选择一批认定的市重点物流企业,安排专项经费,对其项目建设、技改投入等予以一定补助。目前,南京第一批符合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名单已经出台,包括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南京王家湾物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龙潭物流基地等27家。

    来源:江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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