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中凡含有“除螨”、“增强皮肤新陈代谢”等字眼的化妆品将被清出市场,停止销售。记者了解到,市药监局将于近期开展整治行动,出重拳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化妆品作为日常消费品禁止宣传疗效,禁止使用医疗术语。据了解,有些商家为了赚钱,常常会使用“除螨、除菌”、“促进皮肤血液循环”、“增强皮肤新陈代谢”、“激活细胞组织”等文字来误导、欺骗消费者。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类标签标识违规的化妆品不仅标识方面存在问题,而且商家为了达到其所宣传的功效,往往在产品中添加了如“地塞米松”等抗生素,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隐患极大。
此外,还有一些化妆品存在着打“擦边球”的行为,如在非祛斑化妆品的包装上使用“祛黄、淡化色斑”等字样。这类化妆品因未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违规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也将会依法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为此,市药监局按照省局有关部署,将于近期开展整治行动,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同时,要求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并停止销售有关违规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