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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麻烦临近 中国彩电急寻出路

时间:2008-06-29 07:00           文字选择:    

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彩电到底要交纳多少专利费?随着“3·1大限”临近,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其最新发布的《美国彩电专利分布分析报告》中披露,国外专利人已正式要求与中国彩电企业签订许可协议,并提出具体价格——每台彩电收取的专利费合计超过10美元。

    企业利润大幅摊薄

    去年11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宣布,2007年3月1日之后,美国市场全部启用数字电视,凡进入该市场的电视机都必须符合先进电视制式委员会(ATSC)制定的技术规范。

    这项简称为ATSC标准的背后对应着一系列美国技术专利,涉及电视技术方面的专利项目数以万计,专利文献中涉及液晶、等离子电视的高达1353项,如液晶显示器、面板、薄膜晶体管、滤色器、视频处理系统、接收系统、调谐器、解码器等。

    对于尚缺乏上述器件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中国彩电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美国麻烦”。目前,包括加拿大Tri-Vision、索尼、汤姆逊、FUNAI在内的多个国外专利权人均已向我国彩电企业提出了专利主张,并要求支付专利使用费,费用合计已超过10美元/台。

    这笔不小的费用立刻引起中国彩电企业的集体恐慌。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出口至美国彩电的毛利率不足10%。2006年前10个月,全国彩电出口量达1281.6万台,较上年同期增长38%。作为我国彩电最大出口市场,美国市场上50%以上的彩电来自中国。

    广州上兵伐谋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策略总监、知名家电专家刘步尘分析,虽然专利使用费的最终确定还有待中美企业的谈判,但中国彩电行业本已微薄的利润将继续大幅摊薄,出口甚至出现亏损。

    中企寻求专利交换

    离大限尚有一个多月,中国彩电企业正在积极寻找出路。记者获悉,为将专利费影响降至最低,包括长虹、康佳、创维、TCL、厦华在内的13家彩电企业已基本达成意向,准备在本月挂牌成立合资专利公司,希望通过与美国的专利交换来部分抵消互相缴纳的专利费用。

    业内人士对此持谨慎态度,称核心技术研发一直是中国彩电企业的软肋,时下几乎没有一家企业掌握到可用于交换的专利技术,专利费降低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刘步尘透露,已有部分国内彩电企业开始考虑拒绝美国经销商的订货请求。“如果发货时间安排在3月份后,专利费的收取标准很可能比目前的利润还高,存在很大市场风险。”与此同时,许多企业开始开辟欧洲战场。记者了解到,长虹、康佳、TCL等纷纷拟在东欧建厂,既规避国外贸易和技术壁垒,又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行业或将持续亏损

    刘步尘分析,今年全行业仍将面临持续亏损,原因主要来自于三方面,一是彩电价格继续大幅下滑,企业利润越来越低;二是专利费征收加重成本;三是产业链建设仍不完善,中国彩电企业仅限于整机生产、电路和外观设计等,占成本70%至85%的面板、膜组均来自海外采购。

    他进一步指出,数字电视是一项新兴产业,在国际主流标准统一之前,中国应尽快形成国内标准,“学会设立自己的门槛,保护庞大的彩电市场”。至于接下来的专利费谈判,企业毕竟势单力薄,相关政府或行业组织应大力支持。

    (来源:全球五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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