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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PK:定单VS工厂

时间:2008-05-22 07:00           文字选择:    

一.“关于工厂定单”

    每每到论坛的朋友都叹息"外贸定单,难、难、难、"这也许是个社会现实,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种种表现大作为发现,其实任何厂家和外贸公司都并非报着“一切以接单为原则”,很多时候有定单在手的人反而处于被动地位。

    大作为前阵子接到一单产品,由于我司生产大容量产品,而这种小容量无法生产,于是在邻厂找到一供应商为我司生产(暂时用A代替),并且告知:第一个定单的2000pcs是跟随我司40HQ走的,在2007年3月8日出柜,并和其签定了合同,第二个单以一个整40GP为单位出。工厂要求的是100%现金(之前走他们厂出的货均为现金交易),由于金额稍多,客人以信用证支付,所以我希望此工厂能够提供方便30%先付给他,70%货出运后一星期给他,工厂不干,要求100%现金提货物。

    我陷入了两难,于是重新在宁波找到一家供应商,确认稍低的价格和拖柜费用会我们省掉近3000元的费用,于是准备下单给此工厂B(暂时用B代替),A工厂听说我司要与宁波合作这个40GP,老板当即打电话向我询问,在我肯定回答的同时此老板告诉我“好了,我知道了,那第一个定单也取消掉了,你也可以放到他们那边做。”闻听此言,我晕都晕倒。我问道“那合同上白纸黑字你签名盖章都不算数么?我8号的货柜如何出?”他的回答是:“那是你的事情!!!”马上询问B工厂是否能为我司再添加2000台的货,还好其看在我一个40GP的份上为我答应了生产这点剩单,并且承诺我在8号可以提货。

    花絮:A工厂老板否定生产我司喷雾器时,我向经理告知了这件事情,精明的经理和我探讨了此事,最后征得我的同意“这个钱不再让A工厂赚”,于是给电话A老板,询问此事,并录音其不为我们生产的话语,以备万一。(经理和我的谈论是:既然A工厂老板已经做了一次小人,那么我们也不得不提防他,如果万一此定单下给B工厂后,A工厂通知我司提货,如不提则反咬一口,说我们反悔如何?)其实如果凭借我司和A公司的合同,完全可以在8号提到货,但是我却拒绝了,因为我觉得此人不足以谋。

    B工厂接到单后在为我司生产定单,前一个定单在8号提货,后一个在14号工厂拖柜,付款方式30%定金,70%提货付(似乎是铁定 再笑笑)定单在进行中,B工厂从未给过偶电话询问定单印刷等等事宜.更搞笑的事情,就在刚才我给电话他,告诉他产品是否为红色和绿色两种,他还一脸迷惑的问起我“不是只有一种么??” 我诧异,在我所给出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需要的型号,以及两种颜色。这样的回答我在怀疑他下单的时候有没有认真看看定单的要求。(大笑中)碰到这样的事情,我也是有火都发不出来,只希望14号的货能够早点出运,能够早点收汇,能够结束如此的“挑战”。

    我在怀疑当这个定单到达客人的同时,客人也会取消掉以后的所有单,有心无力,慨叹这样的工厂。

    大作为也在工厂为事,但凡有客人询问产品情况,肯定细细道来,客人的信用证以及合同肯定看过多次,客人的EMAIL关于产品要求也是仔细列明白。有时候偶也可以耍耍小性子,万一太小而烦琐的单,索性不接,但是也要笑脸相陪,好歹都是道上的人,生意不成人情还在,可是渐渐发现,这社会上,人情越来越淡泊,利益之争却越来越明显。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要责怪大作为为何要找到这样的两个工厂生产,其实现实中很好理解,渴望单的企业往往是刚刚起步或者是其他,而一些小有规模或者业务小有成就的工厂企业,面对国内定单或许已经视而不见。反正这一单做的累!从来没有做过这么累的定单,之前也有类似情况但是都比这次好很多,至少感觉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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