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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灭损,该找谁要说法?

时间:2008-06-12 07:00           文字选择:    

托运人总是期望自己的货物能够完好无损地正点抵达目的地。事实上,承运的货物大多数情况下也都能够安全正点抵达目的地。随着物流服务商的兴起,一旦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事故,托运人可能就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该找谁去索赔。当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时,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

    托运人可能会找物流供应商来安排货物的运输工作。至于承运货物的公司是一家什么样的运输企业,托运人通常并不过问,而且也没有人告诉它。在美国联邦法律有关运输业方面的规定中,使用的都是一些诸如“机动工具承运人”、“铁路承运人”、“经纪人”和“货运代理商”等字眼,其中没有包括“物流供应商”、“第三方物流”、“运输服务商”及“运输安排方”等方面的规定。结果,货运责任就很难分清。原因就在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常常要取决于运输安排方或承运人的法律地位。而运输公司则常常具有不同的身份,并且有时还通过公司的相关实体来发挥其作用。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一家联邦法院最近做出的一项决定,将有助于托运人理清其中的一些头绪。针对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货损事件,到底是由机动工具承运人负责还是由货运代理商负责?该法院认为,两者都有可能承担责任。

    该联邦法院的这项裁决是针对Accu-Spec公司与Logistics Plus物流公司之间出现的有关争议而做出的。Accu-Spec公司要求Logistics Plus物流公司把一台X光仪器从加州运到宾夕法尼亚州。有关文件表明,Logistics Plus物流公司是一家“全方位物流业务经营商”,其中包括货运代理业务。Logistics Plus物流公司随后与承运人Central Transport International公司签署协议,由后者负责将上述仪器运抵目的地。然而,当这台仪器抵达目的地时,发现已经损坏。

    Accu-Spec公司随即将Logistics Plus物流公司和Central公司告到法院,要求予以赔偿。但Central公司辩称,Logistics Plus公司在该项业务中发挥了联邦法律明确规定的货运代理商的作用,因此,托运人只能向它与之直接打交道的Logistics Plus公司提出索赔。

    此外,Central公司还声称,托运人收到的提单是由Logistics Plus公司签署的,Accu-Spec公司的损失只能由经营货运代理业务的Logistics Plus公司承担。

    宾夕法尼亚州联邦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根据联邦法律有关货物灭失方面的规定,托运人既可以向货运代理商或者实际承运人提出索赔,也可以同时向这两者提出索赔,因而对Central公司的答辩意见不予考虑。法院认为,Logistics Plus公司在本案中发挥了货运代理商的作用,也就是说,该公司属于联邦法律所确定的承运人范畴,因而应该对货物灭失负责。同时,该法院还认为,其它所有参与货物投递、提供运输服务的承运人也应该承担责任。

    (来源:锦程物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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