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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国外卡信息诈骗购物网近3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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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24 09:44 来源: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
闻某在网上购买国外信用卡客户信息后,在购物网站建立两个卖家和113个买家,用买来的信用卡信息虚构网上交易,从支付平台成功骗得近3万美元。前天,海淀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闻某提起公诉。

    去年11月,24岁的闻某发现一家公司建立的购物网站,只要输入账号、密码、姓名等信用卡客户的正确个人信息,就可以从交易支付平台上骗得现金。闻某随后便苦心在网络上寻找出售信用卡客户信息的卖家。经过“努力”,他终于通过QQ找到了一个卖家。从卖家手中,以300元一个的价格,购买了100多张国外信用卡的信息资料。随后,他将2张信用卡的信息资料同样以300元一张的价格在网上卖给了别人。

    信息到手后,闻某在这个购物网站上注册了两个卖家,并在网上发布了虚构的出售产品的广告信息。之后,他又自己注册了113个买家。他利用购买的国外信用卡信息,用自己的113个买家,向自己注册的2个卖家购买货物。并将钱打给了交易支付平台。

    然后,闻某利用卖家的权限发出虚假的发货信息,再用买家身份发出“交易完成”的到货说明。最后再向支付平台发出收款信息。这样一来,信用卡中的钱,就会通过支付平台打到他的招商银行卡中。

    国外卡刷的都是美元,闻某收到钱款后通过拨打招商银行客服电话,通过语音提示将卡内的美元按照当天汇率换成人民币,并在上海和河南通过ATM机提取现金。

    今年1月20日,农业银行通知网站所在公司有113张信用卡有欺诈行为,经查对订单,113个买家都是在2个卖家处购买的商品,而卖家和买家的IP地址完全相同。银行马上报警,民警在河南省闻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查,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9日间,闻某共在网上交易200多次,涉及金额6万美元,网站实际支付了近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另有3万多美元未实际支付。

    网站交易平台付款需谨慎

    检察官表示,为大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建立者也存在风险。这就对网站建立者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网络交易订单的生成、付款、发货等各环节审查要更加严格,付款更加谨慎。

    此外,本案的发生也再次提醒网络使用者要警惕本人信息的外泄,对银行信用卡、账户、本人身份等信息加强保护。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被他人盗用,同时也不让犯罪分子有实施犯罪行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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