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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机”诱人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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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17 11:08 来源: 天下商机
一次性投入购买咖啡机,不用费神公司帮忙经营,每月就有钱拿,只要愿意还可以成为公司员工,领取固定工资。“既当了‘跷脚’老板,又找了份工作,划算!”被从天而降的“馅饼”砸晕头的吴某等人,共计花费100余万元购买咖啡机后,才发现上当受骗。昨(15)日,锦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坐收渔利,他觉得可以

    2005年8月1日,李某和黄某在重庆注册成立“成都瑞蒙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每台16800元的价格销售咖啡研磨机,客户在购买咖啡机后,不用亲自经营,只需和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合作书,公司将咖啡机放在选好的茶楼、酒吧等地经营,每个月返还经营利润给客户,客户还可以通过招聘进入公司事业部,这样还可以领取固定工资和提成。“买一台咖啡机,一年就可拿回6000元本金。”心动不已的吴某很快购买了咖啡机,成为该公司重庆分公司的员工,并将这样的“好事”介绍给了亲友。在一年时间内,吴某和亲友等34人购买了90台咖啡机。

    是个骗局,心凉了半截

    刚开始,收到经营利润的吴某和亲友,为此开心不已。好景不长,吴某等人便再未收到公司的酬金。吴某便找到该公司副总。在副总的带领下,吴某在一家茶坊看到了自己购买的咖啡机:咖啡机摆放在茶坊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上面还布满了灰尘,“根本没利润产生。”吴某的心当场凉了半截。原来,该公司仅有10多台咖啡机,一开始,公司返还给吴某等人的经营利润也并非靠经营咖啡机产生,而是靠不停收取其他加盟商的钱兑现。“这明显是传销诈骗。”吴某立即报了案。

    2007年7月10日,公司的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8月23日,公司的李某被抓获。经审理查明,2005年8月至2006年11月,黄、李二人共卖给被害人吴某等34人90台咖啡研磨机,在向吴某等人支付共计262692元的经营利润后,共骗取1244307元。昨日,锦江区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5万元;判决黄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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