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本网记者 杨华丽)本月10日和11日,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考试即将开考,教育部日前发布考试纪律,在校生作弊行为严重的将被开除学籍,在职生作弊则会通报原单位严肃处理,并记入档案。
10日,全国将有124.6万考生走近硕士生考试的考场。日前,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对考生的“三点提醒”,其中,除了“注意休息,积极准备”等常规注意事项外,还提醒考生注意防范考试诈骗,包括利用网络手段兜售所谓“考研()
试题”和作弊设备,提供代考助考服务等不法行径。
根据国家教育部令第18号、第21号的规定,在校生由他人代考、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在职人员作弊的,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将其作弊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严肃处理。同时,当年作弊的 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再次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