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1973年生,1995年开始以个人身份打假。1996年底创办营利性质的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帮助企业做品牌保护。1998年被来华访问的克林顿称为“中国消费者的保护者”。2006年创办“非营利项目”――王海热线。
王海现象 王海打假,早就引起了经济界、社会学界、法律界专家的注意。反对王海的人认为,王海不是消费者;王海扰乱了经济秩序;王海不当得利。支持者认为,个人打假者真正的生命之源来自于民众和假冒伪劣。
从1995年拿着刚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要赔偿开始,到被官员、学者、公众所热议的 “王海现象”,再到经历被认为是“知假买假”的道德、法律诸多争议评判,最后成为专业维权打假公司的老板,王海究竟在走怎么样一条打假之路?他是否已经由平民的维权代言人变成深谙其道的打假“商人”?他是在追求一种社会责任还是在追求利润上的满足?
针对王海打假,在“3?15”到来之际,本报记者专访了身在北京的王海,了解其从职业打假到商业打假的转变过程。
第一次索赔:不太成功 拖了8个月
1995年的春天,一个叫王海的山东省普通青年来到北京。这时,实施逾一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改变了他的命运。
记者:你当初为什么想起来打假的?
王海:当初打假只是觉得“好玩”。1995年我正在司法部一个培训中心念法律专业函授班。当时我陪一个亲戚去北京考试,闲暇时就去法律书店翻书。有一天,很偶然地在一家法律书店看到“消法”,翻到了第49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要加倍赔偿”。我正在学习法律,对这一条款是否可能实现产生了很大的怀疑,就决定去试试。
记者:成功了吗?
王海:当时我在一家商场里买了两个假索尼耳机,花了170元钱。我就开始找地方鉴定,工商局让我找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局又让我找索尼公司,好不容易索尼公司承认是假货,却不给我出具书面证明。就这样跑了3天,才算搞清楚是假耳机。后来我又买了 10个这种假耳机,要求赔偿。
可这事推了一个多月也没结果,后来,我就回青岛了。临走的时候,商场给我退了12个假索尼耳机的钱,还赔了我200块钱。后来经过8个月的时间,我才得到商场给的两倍赔偿。
记者:这时感到了买假索赔是条“致富捷径”?
王海:怎么说呢?我觉得这里面有非常大的市场需求,它是社会分工的一个趋势。买假索赔作为切入点,肯定有发展。
第一桶金:个人索赔亏本 开办公司
1995年,王海的“知假买假”索赔行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开始有媒体将王海的出现称为“王海现象”。但在盛名之下,王海买假索赔却出现了大规模的亏损。一年后,王海算了一笔账,买假货花了11万元,获赔偿5万多元,还有8宗官司缠身,5万多元没有着落。
记者:怎么想到了办公司?
王海:有一次我接了一个案子,当时虽然胜诉了,却消耗了我大半年时间,2万多元差旅费,除去对方赔偿的钱,还亏了5000多元。后来我总结了一下,我就感觉个人买假索赔不可能作为一个长远的事业去发展,要想将这个行业发展壮大,就要建立组织。以 “个体”的身份去对抗“组织”,力量太薄弱了。
记者:你办公司的第一笔资金是从哪里来的?
王海:当时四川希望集团的董事长刘永行支持了我,而且以个人名义出资10万元赞助。
记者:他当时赞助你的原因是什么?你帮助他们公司打过假吗?
王海:是的。当时刘永行特意派一个负责人和我商谈此事。他们非常赞同我的打假行为,认为支持打假是非常有价值的事。
记者:第一桶金赚了多少?
王海:公司是1996年末成立的,接的第一个案子就是“爱德乐”厂家要我们帮忙打假。当时我们走了10多个城市,查了大概有40多个造假窝点,后来这些窝点全部被取缔了。这次打假,我们赚了大概十几万元钱。
记者:也就是那时,你就成了一个职业打假人?
王海:什么时候以一个职业打假人的身份出现不好说。应该是从一开始,大概就给人留下这个印象。
“黑吃黑”:有人出20万买他人头
1999年,王海遭遇到人生最大的挫折。当时他们公司看中了打击假电线,经过半年的调查取证,发现某公司涉嫌制售假冒伪劣电线。他们向媒体披露了内幕,也激怒了厂家。厂家将王海告上法庭。
记者:你遭遇过来自商家的威胁吗?
王海:经常会接到别人的恐吓。一开始是卖假货的,当面就威胁我,说要“打死你”、“出门小心点”、“走不出商店”一类的话。还有人下套,收买报纸,说我“假打”、“黑吃黑”。有一个广东商人扬言,愿意出20万买我的人头。当时我正年轻气盛,没觉得害怕。也有人起诉过我敲诈。
记者:年轻气盛不害怕威胁,现在呢?
王海:现在我更不需要害怕了。公司走上正轨之后,我已经退居幕后。接手一件案子,可能有好几个人在负责,比如律师、调查员等等,对方就是想报复,也不好找目标。
现在目标:最感兴趣大企业欺诈案
从“单打独斗”到“公司打假”,从目前来看,王海是成功的。
记者:您现在主要接什么样的案子?
王:最感兴趣的案子是大企业的欺诈行为,因为性质更恶劣。至于维权费用,我们现在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非营利性的,属于免费咨询一类。非营利部分是以学术研究为主,比如立法促进、调研等。此外,还会做一些业委会、居委会的培训工作,相当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而以营利为目的公司,主要是帮企业维权、维护企业的品牌,还包括为企业打一些经济案件等。
记者:怎么选择打假目标?
王海:我们打假一般选在商场,每次购买商品价值在5000元左右。价值太小成本不够,价值太大商家也不容易接受,5000块钱比较容易获得赔偿。至于打假对象,以前可能在消费领域的多一些,但现在比较侧重于企业打假、品牌保护方面。
记者:营利为目的生意多吗?是怎样收费的?
王海:很多人来找我们,还是维权的多一些。至于收费标准,都是以律师收费标准来定的,最低2万,一般一个案五六万差不多了。
记者:通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你现在的身价应该几百万吧?
王海:百万?也没有。从来没对自己身价估算过。
何时“退休”:没想过 我已把它当事业
记者:我看到你也曾质疑多部法规的出台。
王海:我本身是学法律的,深深感到目前我国法律上的一些漏洞以及不合理的地方。我对《物权法》、“交强险”以及“铁路听证”等都提出过质疑,但都没有结果。不过,这种事情就像撞墙一样,撞一次不倒、两次不倒,天天撞总有一天会倒。
记者:您想过什么时候“退休”吗?
王海:没想过。我要把这个职业当成事业来做,我现在更多的是倾向于社会活动家的角色。一方面,我在扮演“建设者”的角色;另一方面,我还要用很大精力来改变别人对待权利的观念。
专家:打假营利 不好界定对错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专家研究所于所长认为,王海的打假公司是不是“朝阳企业”,主要看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是否完善。王海打假本身没有错误,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护,但王海“知假买假”的行为,已经把打假作为一种营利手段,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打假行为。不过,由于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王海打假行为不好界定对错。
“王海现象”的出现,说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国家应该做好三件事:其一是加强市场管理力度;二是提高法律意识,大家齐心协力维护自己的权利,所谓的“职业打假”、“打假公司”就会不复存在;第三,要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适应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王海谈“对待评价”:
没有什么好评价的
中国是个法治国家,但公民没有积极行使公民权利。要想享有公民权利,就必须承担公民的责任,而“打假”就是公民作为消费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至于社会各界如何看待我,从你自己的角度来看是这个结论,别人又是另外的角度。也没有什么好评价的。
■王海谈“越权”:
从来没认为我越权
第一次打假我就和政府部门接触了,而且一直跟政府部门合作。虽然那时候政府部门对我的行为有争议,但争议归争议、合作归合作,并不矛盾。
我认为,打假分官打和民打。官打就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查、罚、判刑,民打就是举报、投诉。我们做的工作就是举报,然后由工商去查、去罚。
我从来也没认为我的行为是越权的,而且当时社会对我的争议也只是停留在口头阶段,对我的影响并不大。
■王海谈“维权模式”:
利益集团有利益代言人
理想的模式,应该是各个利益集团拥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组织,利益代言人组织在立法层面、在国家社会生活各个层面为自己所代言的利益集团争取最大化的权利,这样最终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就消费者维权而言,应该有更多的消费者组织出来遏制商家的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仅仅寄希望于企业的自律、经营者的自律、消协以及消费者个人的努力,这肯定是不够的。
■王海谈“如何维权”:
取决于大家的行动意识
我认为,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结社权充分行使的问题。只有消费者有自己的组织了,才能参与立法。
另外,就是进一步完善信访条例。公民的意见采纳与否,都要进行说明甚至听证。比如给政府提意见之后,政府应该答复。
再有就是取决于大家的行动意识。现在从消费者、公民的角度看,虽然有很多人有意见,但是不行动,就没法实现和谐消费。 / 新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