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一家小工厂,加上员工和办公室人员,也才三十多人。公司没有什么条条框框的制度,一切规定都是老板说了算,也就是他的话就是圣旨。
前几天,给广州一家电子公司做流水线,送到客户公司,安装的时候才发现,客户要的工作台面贴防静电胶皮,而我们却贴的白色防火板。安装人员马上向公司主管反映,主管看了看订单,上面的确写的是防火板,没有弄错。主管又找到下订单的我,问我是不是弄错了,客户要的是防静电胶皮。我说没弄错啊,你看老板给我写的纸条上明明就是防火板。正当我跟主管在争论的时候,老板电话打来,开口就骂:你们是怎么做事的啊?都说了是防静电胶皮,谁让贴防火板的,影响了客户的开业,收不到货款就从你们工资里面扣。我跟老板说到:你写给我的纸条上就是写的防火板。老板说怎么可能,我明明记得我写的就是防静电胶皮,怎么到你那了就成了防火板了。我晕,这不是强词夺理吗?我说:那等你回公司,我把纸条拿给你看看。老板生气地把电话挂了。
半个小时左右,老板回到公司,让我把纸条拿给他看看,当他看到自己写的贴防火板四个字在上面时,什么都没有说,然后又安排主管重新生产。幸亏我保留了纸条,要不到时候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还要从工资里面扣货款。
以前老板也经常会这样,说过的话到第二天就变样了,所以只要是他写的纸条,我都毫发无损的保留着。现在小纸条都已经堆的很高了,甚至还有去年的,我都没有扔掉,这可都是证据。要是扔了,这次的事还真得自己贴工资去赔他那货款。
写的能留着证据,可说的就没证据可留,按照他的意思去做的事,如果结果不令他满意的话,他就说我们自作主张,不向他申请。哎,可这明明就是他的意思,还要怎么申请呢?只能苦了我们这些当下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