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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黑职介不可告人的黑幕

时间:2008-07-18 07:00           文字选择:    


    那么,黑职介与企业人力资源主管间的“合作”究竟该如何进行?双方又能从中获取多少利润呢?在阿斌的提示下,记者来到高新区华山路的康佳花园,对其中的一些黑职介进行暗访。

    这里俨然已成黑职介“超市”。随机走进一家设在底楼车库的黑职介,门口摆放着两块招工信息牌,涉及招工单位几乎囊括了高新区所有的知名企业,招聘总人数更达千余名之多。据信息牌上的文字显示,所招员工无需熟练工,也不求工作经验,而工资则均达1300元以上。

    职介所内除了一张桌子、两张椅子,别无他物。记者自称是一家企业的人事经理,准备招录40名外来务工者。话音刚落,一位正在和人聊天的年轻人立马绽放笑容,让记者坐下面谈。

    “你们这上面标的工资都很高啊,这些公司的待遇真这么好?”记者佯称自己所在企业并不能开如此高的工资。“你做人事经理的还考虑这个?这些都是唬弄人的,招进你的企业,还不是你说了算?”这位年轻人说,招工信息牌上标明的工资数其实包含了必要的加班费、全勤奖以及福利补贴,单纯工资基本处于800至1000元间。

    正当记者提出需查看职介所资质证明和营业执照时,这位年轻人突然话锋一转:“我们是有信誉的,你不要担心。但我给你招一个人,就可以给你150块钱的回扣,你看怎么样?”就在记者表示还需考虑时,这位年轻人进而称,“你才招40个人,回扣也就拿个6000来块钱,但要是我们长期合作,你能赚得更多”。

    这位年轻人直言,他所在的职介所先出面招录40名务工者,然后再由记者这位“人事经理”安排面试,“你可以先招一些人进去,然后过一段时间就辞掉,我再接着帮你招”。以此类推,记者这位“人事经理”就能反复借此赚取回扣。在接下来的聊天中,这位年轻人声称,与他合作的某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在去年一年间,仅从他手上就拿到高达4万元的回扣。而在行业内,这一回扣并非最高值。

    “你自己可以赚外快,你们老板也高兴,让这些人实习一段时间就辞退掉,开的工资非常低,你等于帮公司节约人力成本”,这位年轻人“开导”记者这位初入人事行业的“新手”,“实在不行,你只要配合我们,安排那些求职者面试,也可以拿提成”。

    记者对一些黑职介暗访时,对方或多或少地透露着“合作”的玄机。

    调查:

    黑中介“嗅觉”为谁灵敏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黑职介暗中勾结部分用工企业人事主管的同时,一些用工单位对黑职介的态度也极为暧昧。

    昨天,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黑职介的“魅力”在于嗅觉灵敏,“你公司里每天有多少员工在生产线上,每年春节后员工紧缺到什么程度,他们都在观察;一旦发现你手上员工紧,他们就会主动找上门来”。这位负责人说,企业讲究效率,要是通过正规渠道招聘,时间耗费相对较多,“必要的时候,我们公司也确实会从黑职介手中招录一些员工”。

    当记者提及部分用工企业极有可能与黑职介“里应外合”时,这位负责人表示不方便多作评论。

    同样令人惊诧的是,一些外来务工者明知黑职介磨刀霍霍,但仍选择“偏向虎山行”。一位求职者如此解释:出门打工就图赚钱养家,压根耗不起时间,黑职介虽说收费较高,但毕竟有不少人通过这条路快速找到工作。

    记者随即将这一情况向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反馈。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自2月25日开始,劳动、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联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劳动力秩序专项整治,重点对非法职介机构众多和非法职介行为猖獗的“重灾区”展开集中整治。仅25日整治活动启动当天,执法人员就共取缔81家黑职介,没收非法所得2000元,责令清退非法收取的费用1300元。

    而在2月17日至23日间的“春风活动”中,全市公共职介部门就安排了35场次的招聘活动,仅市区就印制“苏州春风卡”5万份、“务工扑克”2万副、2.4万张宣传图片,以及数千份宣传辅导材料等。

    “一方面需要企业继续加强用工规范化管理,另一方面也希望来苏务工人员到正规职介所找工作”,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劳动监察部门会就记者反馈的问题展开调查。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的工作人员也建议务工人员,一旦发现有类似行为即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有业内人士就此表示,有关部门应在加大打击、取缔黑职介力度、增强公共职介机构吸引力的同时,也需加大对企业用工的督察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禁止用工单位直接到非法劳动力市场招工,从源头上消除黑职介生存的土壤。而目前,仍有一些用工单位在员工生活环境和工资待遇问题上打“模糊牌”,企业自主用工并不等于自由用工,更不能在试用期上做文章,“出于对企业负责、对城市发展负责的需要,建议要求用工单位建立严格的用工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员工来源、资料信息以及离职时间,以便在接受劳动监察部门日常督察时提供依据”。

    来源:《牛津管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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