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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己的十万月薪让别人骂去吧

时间:2007-09-16 00:00           文字选择:    


    在武汉做服装生意的冯志波,1997年底受王海启发,买冒牌货进行索赔,曾入选南方周末“中国个人打假二十人”。但他轰轰烈烈的行动仅持续了几年,经过整治,中国的商品质量与1990年代相比有了很大改善。冯志波和众多王海一样,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了。王海本人成立了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而冯志波去做生意,但一直不景气。

    现在,机会终于来了。葡萄酒个案的背后,是一个巨大的漏洞。从国家工商总局近年每季度发布的广告监测报告中就能看出来——比如,2003年2月对广告量较大的报纸的监测显示,违法或者涉嫌违法率接近20%,这还不包括最不规范的分类广告。而零点调查2006年发布的《中国10城市消费者广告接受度及其影响因素调查报告》称,不相信广告内容的消费者超过了半数。

    “很多企业存在两个信念,”冯志波说,“你越敢说大话,越没人敢怀疑;另外信息不对称,很多东西消费者根本无法去证实。”

    深圳:关乎生死的一战

    由于红葡萄酒官司的胜诉,黄志宏和冯志波决定:首先从“绿色食品标志”打起。

    黄志宏和冯志波联合职业打假人刘旭、司荆丰,对中国的绿色食品标志进行了调查。2005年,绿色消费已成时尚,但他们发现:带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半数以上是违规使用。他们大量购买这些涉嫌违规的产品,相继在武汉、襄樊、深圳等数十个城市打官司,被起诉的品牌有几百个。

    武汉,胜诉;厦门,胜诉;福州,胜诉……赔款让他们的钱包鼓了起来。但在深圳,新型打假险些夭折。

    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认定了黑木耳等5种销售商品虚假宣传的事实,但同时认为:冯志波属于“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其权利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8年前王海遇到的法律尴尬,再次出现。

    “这是至关生死的一仗。如果二审败诉,我们就没有任何生存空间了。”冯志波说。中国虽然不实行判例法,但是这会引发连锁反应,其他法院都能以同样的理由让他们败诉。

    新王海们最后求助媒体,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深圳市中院终审判决冯志波胜诉,支持了“退款、增加赔偿7.4元”的请求。

    当然,成果不仅仅是区区7元钱——诉讼纠正了几百种食品是“绿色食品”的虚假宣传。2005年下半年,绿色食品标志基本整改完毕。

    海量的诉讼接踵而来。这迫使中国新王海们苦学法律知识。虽然,他们都是初中或者高中毕业,但为了“讨公道”、“赚大钱”,他们很早就买了电脑,在网上大量搜索与“状子”有关的文件,并刻苦钻研法律书籍。

    “他们对一些法律、法规,尤其是禁止类的法规很熟。”经常和黄志宏打交道的一名工商执法人员说,“最起码是法学硕士的水平。”因此,他们被称为“工商第二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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