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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越多的人注意到这些交易个案,会是越多人明白如何面对各种不同的生意。未必见得我是对得,但做生意各有取舍。我只是提出来让大家多一个可以讨论的主题,多一些思考的经验,如果有朋友有兴趣,我可以提供客户。
我拒绝的原因如下:
1。客人自己已经跟供应商谈好所有的价钱,采购数量及总金额,所以应不属于剑鱼所言的垫资代理,产品上无利可图。
2。客人言明不愿意一一汇给供应商订金及货款,因为要付出较多的汇费,而且没有保障,如果供应商不出货,那么他要去那要回它的订金。所以这个风险等于是转嫁给愿意当他代理商的人。
3。如果答应了当客人所谓的代理,接受了L/C,不管是什么形态,客人言明会在货出港后代理商才可以拿到钱。
4。所以,这个问题的重点,不在于代理商可以拿多少佣金,也不在于代理商要做多少工作,在于代理商必须承担风险。
a.承担代垫货款的利息(约两个月),这点是客人货款真的可以拿到为前提。
b.承担供应商万一不出货,或是产品不合格不被接受的话,拿不回自己付的订金的风险。
c.承担万一供应商出货了,客人不付款的风险。
我们跟国内的批发商做过很多生意,我们确定批发商一定会出货(货好坏其次),但我们不确定客人一定会付款,而且我们也没有义务为了赚5%佣金,替客人代垫货款。这才是主要的问题。
谨以我的想法与大家分享,国际贸易的可能陷阱,只有在大家谨慎,凡是考虑周全才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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