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是阳春白雪,是一种非常好的产品,切勿将其降低为普通的产品。福费廷有其融资的功能,但并非最主要的。
 正视福费廷,才能正确地理解它,运用它。
 [观点2]在我看来,作福费廷业务的银行在收到包买的由进口商签发的本票或进口商作为付款人的已承兑的汇票后,还应该取得进口国银行对这张票据的保证,这应该是银行作福费廷业务的前提,是一个惯例,并不是福费廷功能的转换。
 银行无追索权地贴现包买票据后,仍然会面临来自进口商、保证行的信用风险、进口国的国家风险、汇率、利率风险以及资金转移的风险,所以,福费廷的风险转移和融资功能在中国并没有走样。
 [观点3]的确,传统的福费廷业务是以银行担保为前提的,而且,包买行所承担的风险也大体包括楼上所说的那些风险,(可以参看《福费廷》中国工商银行译或单建保著的票据包买一书)。即使中国目前所流行的跟单信用证下的福费廷业务(中国以非信用证下的本票或汇票所从事的福费廷业务,我听说过,但非主流),也是以银行的担保为前提的。只不过传统的福费廷业务没有买断的保留(即欺诈例外),而且传统的福费廷业务一般觉得延期付款信用证比较复杂,一般也不介入(详见〈〈福费廷〉〉)然而,从产品实际使用的本身看,或从市场营销的情况看,实际上在强化其融资功能,而弱化其风险转移功能。不过从福费廷的发展趋势看,银行担保并非前提,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福费廷有了创新,存在有银行担保,部分银行担保、部分没有担保,以及完全没有银行的模式。这个以后可以介绍。而且从产品的综合化来说,存在一种结构化的一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