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阿里巴巴 >  资讯 贸易资讯  > 正文

2009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每日一讲(7月4日)

相关专题: 外贸考试
时间:2009-07-04 08:43 来源: 考试大

  海关估价中的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程序
  (一)海关估价中的价格质疑程序
  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应自收到价格质疑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其申报价格真实、准确或者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未影响成交价格。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二)价格磋商程序
  纳税义务人需自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价格磋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海关进行价格磋商。
  (三)海关不进行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的情形(参见教材261)
  (1)同一合同项下分批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对其中一批货物已经实施估价的;
  (2)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或者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总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

  欢迎进入:2009年报关员课程免费试听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试大报关员论坛

  欢迎免费体验:考试大报关员在线考试中心

...
  • 您可能关注的“外贸考试”问答
  • 更多
“由于地址不明等原因,本网使用部分文字、摄影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相关权利人可与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联系协助解决”。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三层,邮编:100007,电话:010-68003887(转),传真:010-68003940    0

致富商机

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

无显示

财富财富测试 | 商界富豪 | 财富人物 | 生财有道 | 马云语录 | 创业创业项目 | 小本创业 | 千元创业 | 女性创业 | 创业宝典
管理经营管理 | 劳动合同法 | 白领丽人 | 求职面试 | 职场  | 财经财经热点 | 理财明星 | 油价 | 股市 | 房产 | 港股 | 财富

news_web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