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六部门联合共同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凤凰网财经连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高级经济师、外汇专家何志成先生,他认为管理办法中明确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可以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也可以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这对港澳地区的银行有很大好处,港澳地区将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窗口。
 他还表示管理办法解决中国企业出口与走出去的难题,对企业贸易融资和海外并购提供政策上的支持。但对企业投资方面的融资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下一步央行可能出这方面的相关规范。(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