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汇、重开票和抵押品
时间:2008-08-1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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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
买汇[Bills Purchase] 银行对跟单托收票款融资的形式之一。银行买入托收汇票对出口商按票面金额扣除邮程息支付的一种融资方法。银行买入托收汇票后即成为汇票的持票人,当票款被拒付时,银行具有对出票人(出口商)进行追索的权利。见“买入票据”。
重开票[Reissue of Bill] 银行对跟单托收票款融资的方式之一。出口商以托收汇票作抵押,重新开立以托收行为付款人并经其承兑后的远期本币汇票(光票)在当地市场贴现。这种重新开立的远期本币汇票的期限,一般比向托收行作抵押的出口汇票的期限要略长一些,以便远期本币汇票到期时可用出口票款来抵付。如原出口汇票遭到拒付时,出口商(重新开立远期本币汇票的出票人)应负远期本币汇票到期时对承兑银行付清票款的责任。
抵押品[Ledged Collaterals] 借款人为取得银行的贷款而以一定的商品、单据等作物质的保证。借款到期时,借款人必须将款项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其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考试大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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