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网友在亲身经历了加盟陷阱后,庆幸的说:我庆幸自己只损失了2000元,而没有陷入更大的泥潭!对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我想提醒大家注意几个危险信号:
 1、《办法》对特许人开展特许经营的资格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就是“2+1”的规定:两个直营店,一年以上经营业绩。他们没有直营店或控投的直营店,只有几个样板店,那是托儿,如果你想看其他的加盟店,答曰:对不起,还没有开业的!实际上是在隐瞒经营不好的加盟店。公司注册未满一年,更谈不上业绩和管理经验,换句话说,他们没有特许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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