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名无价
不依赖他人,自力更生,自创事业,是经商的基本精神。在成功者中间,当然不乏互助合作的事例,然而这种互助多基于自助自立,很少有只望他人帮助,而不愿帮助他人的现象。
就以商业谈判而言,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划清后,各人必会尽力而为,共同完成任务。但是,认识并共事的人,并不等于知已,就可将一切事情毫无保留地相告。不可没有界限,完全依赖别人或受人依赖都不足取。如共同经营公司,当各人的工作岗位分配妥当后,其中有头脑灵活者提出办附属事业,若经股东会同意,即会在股东中选一位较有实践经验和能力的人担任附属企业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决不会利用职权做有利于自己的事。
在本业方面,创业之初虽需借重他人的力量,一但上了轨道后就应以自己的力量行事。
至于共同事业与本业二者之间则应界限分明。纵然本业亏本,发生赤字,也决不损害共同事业。
因为“声名”无价。一旦一个人树立起公而忘私,宁可个人赔也不揩共同事业的油的好名声,即使有朝一日功成身退,亦会有求才者终日络绎不绝地登门,以优越的条件请其主持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