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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女"硕鼠" "吃掉"国家3.6亿

相关专题: 贪污
时间:2005-07-19 00:00
原甘肃省电力局财务处处长顾慧娟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达2300余万元,国家审计署兰州特派办查出她给国家造成3.6亿元的损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嫌贪污数额最大的一个女“硕鼠”。日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顾慧娟原单位职工前来旁听。13日上午,顾慧娟被押至法院前一小时,旁听席上就已坐满了人。除顾慧娟的亲友外,旁听者大部分是甘肃省电力公司在职职工。甘肃省电力公司对该案给予了极大的重视,将该案作为电力系统反面教材,让职工接受直观法律教育。案件回放

审计发现公司财务问题

    据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2003年3月,国家审计署兰州特派办经贸处按照国家审计署安排,对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分工,经贸处重点对甘肃省电力公司进行审计,发现该公司财务上有些问题,这些蛛丝马迹引起了大家的重视。

    审计人员发现,自1992年至1998年期间,该公司财务处处长顾慧娟,利用职权,以财务处的名义,擅自对外签订借款(存款)协议,私自将36090万元巨额资金,出借给该公司的多种经营单位以及相关的公司,导致14000万元资金至今无法收回,造成国有资产10934万元流失。

    两家公司成审计重点

    在对该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审计署把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全部重新进行了筛选和分析后,确定了以顾慧娟任负责人和法人的两家公司,作为审计重点。

    审计人员把甘肃省电力公司相关年度出借的资金,全部输入到电子计算机里进行筛选后,发现该单位凡是大额的出借资金,尤其是未被收回的资金,在审批人一栏内都签着顾慧娟的名字。在找准切入点进行审计后,审计人员又从兰州赛特总公司一笔1000多万元的挂账查起,揭开了财务处长顾慧娟的另一面。

    签字人都是顾慧娟

    据兰州特派办的审计结果,该公司出借资金大多是以甘肃省电力公司财务处的名义签订,而签字人则是时任处长的顾慧娟。其中,向甘肃电力会计学会、赛特总公司、赛特总公司白银公司借款2335万元;私自向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投资6350万元;前者国有资产直接损失679.3万元,间接损失304.83万元;后者造成直接损失6350万元,间接损失924.69万元。

    审计同时查出,私自将100万元国有资金汇往海口某贸易公司,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100万元,间接损失19.07万元;擅自将国有资产转为集体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600万元,间接损失117.01万元;私自签订委托存款协议,将10205万元资金存放在某新技术投资公司,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543万元,间接损失1133.66万元;私自将16500万元资金借给上海某证券公司,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162.82万元。

    顾慧娟共计给国家造成3.6亿元的损失。

    拿钱:下属公司总经理是“傀儡”?

    在逐步改革过程中,和所有改制单位一样,电力系统也在为解决人员就业问题寻找“出路”,并成立了多个下属公司。顾慧娟抓住这一机遇,以财务处的名义,1987年成立了甘肃电力会计学会,之后该学会下属的甘肃电力会计事务所也随之成立。

    1992年10月,甘肃电力会计事务所先后更名为兰州赛特综合公司、兰州赛特总公司。在此期间,作为财务处长的顾慧娟,先是担任负责人,后成为兰州赛特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而甘肃省电力公司财务处原工作人员王碧辉之后便被任命为赛特总公司的总经理。

    在顾慧娟案开庭之前一个月,王碧辉因涉嫌贪污50万元被押上法庭,王碧辉在当天的庭审中称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顾慧娟吩咐办的,顾慧娟安排其给财务处准备办福利的钱,王碧辉从深圳将50万元提回后,在没有办理任何财务手续的情况下,按顾慧娟的交代,将50万元现金全部交给了财务处的文档管理员刘某,两人将现金存放在了该处的保险柜内。当时他只不过是公司的临时负责人,根本没有财务权力,如果没有顾慧娟的同意,他不可能私自提出这么大的一笔款项。

    辞职:

    “迷途知返”还是“作秀”?

    1998年初,时任甘肃省电力局财务处处长的顾慧娟,突然辞去了处长职务。同年2月,她被任命为副总会计师,该职务按照顾慧娟的解释是“没有任何实权,只是一个闲职”。

    那么,在全省电力系统掌握着“财权”大权的顾慧娟为什么要辞去这个令人羡慕的职位呢?

    据了解,顾慧娟是被本系统在清理检查“三项资金”中,查出了其可能涉嫌经济问题,“迫于压力辞的职”。顾慧娟以为辞职也许可以将所有的经济问题一笔抹掉。可是,她想得太简单了,有道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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