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感到愧疚的是对我的夫人,没有夫人的理解与支持,我也不能全身心地投入于公司的经营与公共事业之中。她同样在为华远的建设付出了许多许多,而且这些付出是无法被常人理解和无法用金钱补偿的。
——摘自《一个特殊的节日——写给女同胞》
说现存的房地产市场中有开发商在囤积土地与房屋,正说明是存在着供不应求的现象。如果土地的供给量巨大,还用得着高价去竞争吗?正是因为垄断,所以无法形成东方不亮西方亮的选择,而只能是死路一条去拼价格,才形成并推动了土地价格的飞涨。
如果供给量巨大,银行又拒绝给购买土地贷款,开发商又有多少钱能买多少土地呢?开发商把钱都买了土地又囤积起来不开发,这又如何变成利润呢?如果开发商每个都只开发一部分又囤积一部分的好处在哪里呢?当土地大量供给(假设土地的区位价值相同)时随时都能取得土地,又何必浪费资金去囤积呢?后拿的土地没有资金占用成本不是更便宜吗?
——摘自《小肚鸡肠》
开发商无权去干涉购房人的选择权,开发商提供的是住房产品,只能按法律的规定进行公开的销售,没有任何法律授权开发商要审查商品房购买人的资格和购买后的使用。因此购房人是自住、是投资、是消费、是出租都与开发商无关。购房人何时装修、如何使用是购房人的权利。花的是购房人的钱、财富是购房人的,为什么要把空置不空置、如何使用的问题总要推给市场与开发商呢?
——摘自《疯狂的逻辑》
政府已开始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以解决“三农”问题,已开始要求地方政府加大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也一定会加速其他如教育、医疗、社保等保障体系的建立。重要的恰恰在于将市场的责任定位于发展经济,将政府的责任定位于提供公共产品的保障,而不是让市场中的经营体承担政府应承担的义务,只有政府不再推卸责任,不再指责市场时,才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保证社会更加和谐。
——摘自《政府的责任》
早在1998年实行房改货币化分配政策时,我就曾建议“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严格的准入准出制度并内循环。但北京市最初实行该政策时未对准入准出做出限制与管理,致使北京的经济适用住房大量的被不应该享受政府补贴的中高收入家庭购买与占用了,也造成北京市大量的经济适用住房被用于出租和炒房盈利。
现在出台亡羊补牢的内循环政策,虽然已无法解决已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中出现的问题,但却可以为今后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摘自其政协会议提案《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内循环”的建议》
人民“教父”王石
大家都承认,王石很聪明,至少比任志强要聪明,因为他只说老百姓和政府爱听的话。在这一点上,他和潘石屹堪称一南一北两个大佬。但是,他在许多人心目中,还是逃脱不了“两面派”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