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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地产商在人民眼中的角色

时间:2008-03-08 07:00           文字选择:    


    歧视穷人还是为了穷人

    事实上,就在潘石屹预言2007年房价将继续上涨的前一天(2月7日),任志强在一家新闻网站接受访谈时便抛出了类似观点,他甚至认为如果无法改变供不应求的局面,中国房价或将再涨十年。

    他明确地表示,不应该让商品房的价格降下去,因为即使商品房的价格降下去也不能让低收入家庭能够买得起,必须用另外一种办法来解决其住房权利问题。任志强分析说,商品房实际上是购买的一种财产,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或者社会保障性住房保障是一种居住的权利,它和房价、和财产分配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单独地理解把房价降下去就能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权利问题是错的,想用房价降下去解决财富分配的问题也是错的,更重要的是要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利,而不是他们的财产分配。

    任志强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应该由政府承担。如果把土地出让收益的10%或者5%拿出来,这一问题便足以迎刃而解;政府没有尽到自己责任的时候,老百姓就把矛头指向了房地产商。

    而在之前,任志强在一次公开场合回答提问时,谈到了同样问题。但在媒体报道中,他的观点便被归纳为“只给富人盖房”。尽管任志强只是沿用了当时提问者“富人”与“穷人”这一说法,但他对断章取义的传播效果无可奈何。

    任志强认为,商品房是给中高收入家庭盖的。在中国目前实行的土地制度下,商品房使用的土地需要缴纳出让金,故而价格较高。而经济适用住房或划拨土地相对来说土地成本低,中低收入家庭可以承受得起。他认为,这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由商品属性和市场竞争基本原则决定的,这样才能解决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如果让穷人都去买商品房,让富人住廉租房,可能就会出现另外一种更不道德的问题。

    任志强自认是在为穷人说话,却被认为替富人说话,难免会有些委屈。但引火烧身的是,暂且不论任志强观点的对错,他那“穷人”与“富人”的提法则实实在在刺痛了普通大众的自尊心。任志强在表述自己的观点时,并没有更多地考虑受众的感受,即便是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完全不同的方式展现。

    一贯给人冷峻印象的任志强对此声称,中国人缺少的可能就是诚实,没有几个人愿意说真话,只有富人才是光荣的,当穷人光荣吗?那么邓小平的这一系列改革不就是为了把穷人变成富人吗,为什么不能说呢?为什么不能用这些词呢?这些词被人们误解,我觉得媒体起到了一个很不好的作用,本来可以正面理解,什么叫穷人,有支付能力就是富人,没有支付能力就是穷人。

    就在2007年1月末,北京市市长王岐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建设保障性住房。据称,任志强及华远集团已为此呼吁了八年。而在这一届北京市“两会”上,身为政协委员的任志强还提交了一个提案,建议政府借鉴英国模式,让廉租房的居住者享受局部产权;并建议经济适用房应按照“小集中,大分散”方式建设,以避免区域性“贫民窟”。

    两次不欢而散

    敢讲敢言的任志强已是大众眼中的“钉子”,由此他成为传媒娱乐时代吸引眼球的人的宠儿。即便是一条与任志强干系不大的综合消息,也要将其名字放入标题中,以招揽读者或观众。2006年末,任志强参加了两档电视节目的录制,结果皆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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