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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不再是 “不合国情”

时间:2008-05-08 07:00     来源: 中国机经网       文字选择:    

  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召集的“建立缺陷产品管理制度研讨会”上获悉,中国已开始对“缺陷产品”说“不”,针对缺陷产品的管理制度在一两年内将要建立。

  建立这一制度的背景是,由于设计、生产失误而形成的“缺陷产品”给消费者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害日见增多,特别是近期出现的一系列产品缺陷引发的纠纷事件,如东芝笔记本电脑事件、三菱帕杰罗汽车事件、松下手机事件等,引起了社会对中国缺陷产品管理的广泛关注。

  目前有不少人担心,我国现在建立缺陷产品管理制度的条件是否成熟?某些国有企业是否能承受“召回”缺陷产品等措施所支付的成本?对此,参加研讨会的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的同志提出:建立缺陷产品管理制度,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而是势所必然。随着中国开放度的不断加大,大量外国企业、外国产品进入中国,如果缺陷产品管理制度不建立,外国企业及产品在中国市场上将不受约束,这对中国消费者是不公平的。而且随着加入WTO日益临近,中国的企业都要依照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进行经济运作。不在国内进行同样的规范操练,进入国际市场就会愈加被动。

  参加缺陷产品管理制度研究课题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认为,过去国家的保护政策常常使许多国有企业多年没有变化,而压力往往能使企业奋起。比起企业来说,受到产品损害的消费者是弱小的,政府更应该保护的是弱势群体。

  参加这次会议的汽车工业企业代表也认为,实行对缺陷产品的管理已是势不可挡,因为这是世界潮流。但在什么时候实施、选择什么时机作为切入点,要慎重做好准备,进行充分的研究,并配套相应的政策。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司长于献忠说,这次研讨会标志着中国建立缺陷产品管理制度的工作开始启动。

  据了解,缺陷产品管理制度的课题研究已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担。国家质检总局将同时进行规章起草准备,并随时将研究结果转化为可操作的法规。考虑到社会及民众的急需,对缺陷产品的管理将最先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出现,可能在一两年内出台缺陷产品监管规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还要根据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修改和补充相应的法律条款,对缺陷产品进行更有力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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