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阿里巴巴 > 化工网 化工资讯  > 正文

燃料油加工贸易出口限制取消,华南中石化炼厂已率先尝试出口

相关专题: 汽柴油
时间:2009-07-02 10:30 来源: 世界石油网

据华南中石化旗下某炼厂人士反映,自6月初加工贸易燃料油出口解禁后,该炼厂已操作出口首船250#燃料油至香港。该人士还表示,炼厂每年来料加工业务量约为100万吨左右,主要受香港方面委托,前期加工贸易出口产品以汽柴油为主。

据6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正式公布的《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显示,2009年“5-7#燃料油”和“其他燃料油”加工贸易只有“禁止进口”,而2008年为“禁止进出口”,由此意味着国家对炼厂燃料油加工贸易出口限制的取消。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如果将09年起实施的燃料油消费税新政比作国家对燃料油市场关上的一扇“大门”的话,这无疑又是给国内大炼厂所开的一扇“小窗”。一方面,炼厂燃料油产品资源配置可以得到优化,从而有效地通过国际渠道化解燃料油消费税对国内市场需求所带来的压制;另一方面,由于加工贸易出口毋需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在当前市场“内弱外强”之际,炼厂出口燃料油还可实现丰厚利润。

据测算,当前中国国产燃料油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利润丰厚。以国产燃料油(包括油浆和渣油)为例,目前在华南市场的成交水平约为3300-3500元/吨,剔除消费税和增值税后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离岸价在2000-2200元/吨之间(折合293-322美元/吨)。而据新加坡贸易商反映,最近台塑在新加坡市场出售了一船低硫低粘高密油浆(与国产燃料油的品质接近),离岸价贴水不超过30美元/吨(以截至26日的6月新加坡MOPS均价计算,折合价格高于374美元/吨),以此作为比较,中国国产燃料油出口,利润相比国内市场直接售出要高出约450元/吨(66美元/吨)。

此前曾有报道,6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对部分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调整,并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 您可能关注的“汽柴油”问答
  • 更多
“由于地址不明等原因,本网使用部分文字、摄影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相关权利人可与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联系协助解决”。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三层,邮编:100007,电话:010-68003887(转),传真:010-68003940    0

致富商机

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

无显示
栏目
最新 | 排行 | 出厂价格 | 产销快讯 | 市场价格 | 市场传真 | 化工市场 | 每日点评 | 每周点评 | 外盘动态 | 知识宝典 | 资讯要闻 | 妙论 | 专题
原料
原油 | 成品油 | 有机 | 烯烃 | 芳烃 | 醇类 | 酚酮 | 酯类 | 增塑剂 | 油脂 | 中间体 | 化纤 | 树脂 | 聚氨酯 | 无机 | 煤化工 | 磷化工 | 橡胶 | 塑料 | 全部
精细
合成胶粘剂 | 涂料 | 香料 | 松香 | 农药与化肥 | 催化剂 | 水处理 | 颜料 | 表面活性剂 | 废纸 | 电镀 | 化工机械 | 化工生意经 | 与主编对话 | 设为首页
news_web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