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诉美国“双反”调查,获得有利裁决 贵州
轮胎“打赢”跨国贸易战
我省应对国外的首例反倾销、反补贴案获得有效裁决,记者近日从贵阳市商务局获悉,美国对贵州
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路用轮胎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案有了终裁结果,贵州
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获反补贴税率全国最低,为2.45%;获反倾销税率全国第二低,为4.08%。
据了解,去年6月,美国帝坦
轮胎和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申诉书,要求对来自中国的某些非公路型
轮胎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进行“双反调查”。申诉方声称,按照数量、金额计算,该类产品已占据美国国内较大市场份额且呈增长趋势,并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且将持续构成实质性威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后认定,中国轮胎存在倾销。此案涉及我国
轮胎出口大户——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为此次美国反倾销、反补贴的重点对象。贵州
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化工百强企业和全国十大轮胎公司之一,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轮胎生产企业,也是贵阳制造的第一个“中国名牌”。
针对来自美国的“双反调查”,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省、贵阳市相关部门根据世贸的相关规定积极应对,积极接受美方的调查和复核。经过10次问卷调查和2次复核,最终,美国商务部于2008年7月9日公布对我国输美非公路用
轮胎“双反调查”案终裁结果。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这次终裁中获反补贴税率全国最低,为2.45%(最高达14%);获反倾销税率全国第二低,为4.08%(最高达19.15%)。而未应诉企业惩罚性反倾销税率则高达210.48%。
据了解,自2001年以来,委内瑞拉、秘鲁、埃及、土耳其等国先后对中国
轮胎提出反倾销调查,中国企业均遭遇惨败。但是在近几次
轮胎反倾销应诉中,企业态度转变很快,应诉十分积极。这种积极的态度将使得中国轮胎企业对国外的反倾销“大棒”无所畏惧,勇敢争取自己的合理权益。
针对此案,贵阳市商务局局长朱丽霞认为,这次反倾销反补贴案的成功应诉对出口企业极具启示。今后在面对反倾销和反补贴诉讼时,必须大胆积极应诉,争取合法权益,否则就会失去市场。在这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应诉中,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都没有条件请求确认市场经济地位或分别税率裁决,其最主要原因是企业缺乏一套完全符合国际财会标准,并按该标准独立审计。因此,有必要提醒贵阳市的出口企业,在平时应完备所有相应的财务资料,以应对突如其来的反倾销调查。同时,要加大反倾销预警机制建设,规范出口经营秩序,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反倾销的指导,要加大反倾销预警机制建设,规范出口经营秩序,建立以政府主管部门——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当事企业为主线,多层次的反倾销应诉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反倾销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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