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弘扬优秀民营企业家艰苦奋斗、科学管理、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家奋发向上。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石油和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业协会及地方政府的推荐和企业家自荐,经初步审核后,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评选排序命名工作管理办法》,对初评审核的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公示。
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公示,依照《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评选排序命名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的优秀民营企业家有疑义,均可通过合法方式向协会进行投诉。协会将对投诉人信息严格保密。
投诉电话:010-84885823,84885821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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