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农技部门在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建立自身的农资经营配送网络服务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促进了自身业务的规范。基本上做到了技术推广与农资供应相结合,促进了农业的增产和农民的增收,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但是在发展连锁配送过程中,认识上也产生了一定的误区,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在,本人就如何引进和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如何充分发挥农技部门的部门和技术优势,谈谈自已的观点,仅供大家参考。
一、 农资连锁经营,连锁配送的特性
什么是农资连锁经营、连锁配送?在大多数人的意识里,连锁经营、连锁配送就是传统的零售商业连锁模式,这是一种狭隘的形而上学的连锁观念,农资连锁配送经营不是传统零售终端。它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些特性是由农资的本性所决定的。农资经营企业,特别是农资批发企业,是否将以前的批发模式,完全转变为零售连锁模式,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我认为农资流通还不能完全离开多级批发环节,这是农资品种的一些特性决定的。主要表现在:①农资季节性销售明显。约有70%以上的化肥、农药是在用肥用药高峰季节销出去的;②单位体积、价值大。每吨价值都在千元以上;③农民的购买习惯也有不同。农民一买就是几百甚至上千公斤化肥,集中消费的特性非常明显;④农资大多依靠厂家通过铁路和公路运送。俗话说“货到地头死”,二次起运往往面临赔钱的风险。这些特性都决定了农资连锁经营店必须开到乡甚至村。
二、 我市农资连锁经营现状及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我市的农资连锁经营、连锁配送虽然发展的时间不长,在实践中还产生了这样和那样的不和谐,但总的来说还是有一点自已的特色。
(一)、市级农技推广部门的做法:每个农技推广站为一个经营服务主体,以自已专业职能为基础,在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同时,不断地扩大农资经营配套服务。如市经作站以果树和蔬菜生产为突破口,开展技术指导和农药配套服务相结合;市植保站以水稻和棉花等大众作物的病虫害防治为主要目标,加强病虫害预测报与农药的配套服务;市种子公司(站)以推广良种和良法为契机,在供应种子的同时提供整套的高产栽培技术模式;市土肥站以测土配方施肥为依托,在全市建立了10个定点地力观察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一条龙服务等。
(二)、县(区)的做法:县(区)农业部门则是以农技推广中心为经营服务主体,由一个副局长专职负责,各职能科站没有开展经营。①渝水区农技推广中心的做法: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针对该区水稻、棉花面积大,用药量多且时间相对集中的特点,中心以农药经营为重点,兼营其它农资品种。充分利用现有的乡镇农技推广站的人员和技术力量优势,在各乡镇设立1―2个农资连锁配送点。做到统一虫情测报、统一时间、统一打药。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其农药的市场占有率为40%左右。②分宜县农技推广中心的做法:针对分宜县各乡镇农技推广站在经营方面大都处于瘫痪状态(就是有经营业务的那么一、两个乡镇也都承包给个人经营了)的现状,县农技推广中心在每个乡镇设立了一个自已的农资直销点,直接为农民提供虫情测报信息、农作物配方施肥技术等配套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农民的肯定。其农药、化肥的市场占有率均在20%以上。
针对我市的农资连锁经营状况,特别是县区农技推广中心以经济利益为核心,有时很少顾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的做法,我认为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正:
首先,必须加大思想观念的转变力度。农技推广人员必须从僵化的、封闭的、传统的思维中解放出来,跳出狭小的推广圈子,转变事业单位由国家包办的观念。这是搞好农技推广所必需要的。
其次,必须转变农技推广与服务经营不相容的观念。农技推广与服务经营并非水火不相容的,只要我们把握的好,把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是可以相互促进发展的。
第三,必须转变农技推广部门办实体仅仅是为了搞福利的观念。开展农资连锁配送经营,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通过资金的原始积累,可以改善农技推广部门的办公条件,壮大农技基层站实力,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形象,以便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第四,必须把农业执法和经营服务有效的分离开来。农业执法是属于行政监督,不能借农业执法的名誉,压制甚至打压其他农资产品经营户,这样不仅会损害到自已的利益,也会激起民愤,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最终影响农业部门自己的形象。
第五,不能利用自身的部门优势,搞垄断性经营。有的农技推广部门利用自身的网络优势,在没有试验示范的情况下,不断引进和推荐使用新品种,甚至是没有通过农业部门登记的产品,至使大面积减产,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损害了农业部门良好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