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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不得把农民工工资拨给“包工头”

相关专题: 农业要闻
时间:2008-11-17 09:20 来源: 农博网
沈阳:不得把农民工工资拨给“包工头”

    2008年11月17日07:52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1月16日电 记者从沈阳市浑南新区管委会了解到,浑南新区近日要求辖区内各施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今年冬天要把工资直接支付给在生产一线施工的农民工,不得把农民工工资拨付给“包工头”,违者将在明年的施工许可中予以制裁。

    随着冬季的到来,对沈阳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又一个开发建设年度即将结束,参与项目施工的大量农民工即将返乡。为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理整顿力度,浑南新区专门成立了由管委会“一把手”牵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

    浑南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确保农民工工资不拖欠,政府项目要率先不拖欠。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把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不得把农民工工资拨付给“包工头”,开发商在对施工单位进行招投标时,必须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首要条件。

    目前,浑南新区已经与辖区内所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了“防止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状”,确保各单位把工资直接支付给在生产一线施工的农民工,不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记者任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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