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阿里巴巴 > 以商会友资讯农业资讯  > 正文

商贸城内公开卖海豚肉

时间:2008-05-13 14:39     来源: 南方渔网       文字选择:    

    半岛都市报讯: 今天下午,一名男子在城阳区的民生商贸城,用刀割下海豚肉当场叫卖,商贸城的保安发现后立即报警,当地警方和渔政部门赶到事发现场将这名男子和海豚带走。据介绍,该男子叫卖的两条海豚各重35公斤。 



    据介绍,城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将情况通知水政渔业部门并迅速赶到了事发现场,渔政部门也在随后赶到了事发现场。两部门在向这名男子询问海豚来源时,该男子始终闭口不答。据介绍,海豚属于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城阳区海洋渔业局渔政站的郭站长时,他告诉记者,初步了解认为,这名男子所卖的海豚是从一外地渔贩处购买在此出售的。按照相关规定,非法出售海豚的将由相关部门对其处以所卖海豚非法所得价格的10倍以下罚款。 



    目前,该男子正在派出所接受调查。 





                      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 关于“水产”的资讯
  • 更多
  • 关于“水产”的帮帮问答
  • 更多
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本网以“法定许可”方式使用作品的报酬,已委托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代为转付。请相关作者直接与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联系,联系电话为:010-68003887    0
股票查询:   更多>>
  • 招商广告
  • 金融服务

无显示

news_web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