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中国的品种繁育还存在研究与生产脱节的问题。中国的学术界(或称院校与研究院所)一般都在基因或生物技术的层面进行品种繁育的研究,但品种繁育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应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才能有效的进行,即研究与生产必须有机结合才能培育出一个好的品系。同时,品种繁育还是一个大投入、缓产出的工作,需国家财力的支持,不可能依赖企业本身来完成。但是,在改革开放30年来,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我们一直未培育出较好的具有自主知识品牌的猪种或品系。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一是国家对种猪选育的投入不够,因为科研资金分配的相对分散,致使科研成果无法顺利转化为生产力,因此,直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繁育体系一直未建立起来。所以若想将我国的品种繁育作起来,则必须首先完善我国的品种繁育体系,即根据地区的特性及品种的分布,建立不同性质的场,其中原种场(其重点为育种并应由国家出资维持其正常的运营,包括品种引进、育种的实施及基础设施的建设等等)应该建多大的规模、建几个应有一个整体的规划,其次是建设相应数量(比率)的祖代场及群种繁殖场以进行扩繁,再其次则为建设相应数量的杂种繁殖场(以生产二元母猪为主)及商品场了。繁育体系的建设必须完善、比例应配套,种的流动应按照从原种场到扩繁场再到杂种繁殖场的方向进行,同性质场间不可横向流动,且各场间任务明确,这样才能促进中国猪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在育种方法上,我们应该坚持常规育种与生物技术相结合,才能进行有效的培育。常规育种是不可替代的,应是在其基础上,注入各种新的技术或科学的含量,使其更加完善及育种效率更高而已。当前我国的育种工作中,理论水平很高,但缺乏有效的组织及长效机制。在品种保护方面,我国现已完成地方品种名录的编制、保种场的建立及相应保种经费的拨付,但是,保种的根本在于利用,否则无法进行有效的保护。目前使用较好的有太湖猪、荣昌猪及沙坝猪等等。我国现已成立了“地方猪种协作育种小组”,并已开展工作,以促进地方猪种的培育与利用。
中国的生猪产业在经历从2006-2007年的市场价位的跌宕起伏后所带给我们的启示及国家政策对生猪产业发展的调控作用
2006-2007年的猪价的起伏给了我们很多的反思。多年来,猪价的起伏与周期性波动的原因在于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家没有进行适时的调控及没有一个保护性制度所造成的,疫病的影响、生产成本的上升及散养户过多仅是表象。根本原因还在于此。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猪价的控制是利用政策补贴加控制需求来达到供需平衡及猪价的稳定的。改革开放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没有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的干预,使得猪价随着供需关系的变化而产生了周期性的波动。再加上,过去农户(占中国生猪产业主体的散养户)的从众心理(一哄而起、一哄而下)及对市场信息获知的不畅通,从而加剧了猪价的波动幅度及从业者的风险。2006-2007年猪价的波动其根本原因也在此(当然疫病等因素更加剧了它的幅度而已)。因此,这种情况下,要想减缓波动幅度必须有赖于国家政策的适时调控及相关的长效保障机制的完善。2007年5月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这些都是有利于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未来生猪的发展及改善当前生猪产业剧烈波动的局面是非常有效的:这同时也表明了中央对养猪业的重视,也是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
养猪业本身是个高投入、周期长、风险大、效益低的弱势产业,需要国家的扶持与指导,否则无法达到产销的平衡,并会造成大幅波动甚至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经济危机(如今年持续上升的,CPI指数等带来的社会影响)。因此,对这个产业而言,要想顺利、平稳的发展,国家的适当保障与适时调控都是必须的。国外有许多成功的案例可供参考,如其一为采取财政支持,即对基础性的投入的支持,如价格支持、促销性计划的支持等;其二为建立保险制度,即包括政策性保险制度,以扶持畜牧业的发展。其间政府需出资(如拿出保金的50%-80%)以资助保险公司从事此项业务及使养殖户减少参保的成本支出(现在我国政府也开始如此运行以推动国内生猪保险业务的进行),同时,由政府出面建立仲裁机构确立赔付的技术标准;其三为服务体系的建设,即政府指导相关组织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的建设,包括技术性组织(主要是为养殖者提供技术支持与培训业务)、政治性组织(如代表养殖者利益的大型的联合会,可代表养殖者与政府进行沟通)及经济性组织(即经济合作与互助组织)等。这些体系或组织的建立,可使养殖者专心养殖,并使整个产业真正完成与社会的良性对接,有利于产业的良性发展。中国的养猪业町以借鉴这些成功经验,对养殖者实施程度较高及较有效的组织,以促使产业的稳定发展。
另外,从法制角度而言,国家目前的这些政策只能称其是短期行为,因其未上升到立法的程度,从而使养殖户普遍认为其是一种短期行为,而非长效机制,不利于养殖者发展生产的信心的增强。同时,还需考虑产业的准入制度的建立,这有利于进入者考虑进入的成本,更加理性的进入及发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