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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蔬菜可持续出口研究二

时间:2008-01-03 11:01     来源: 国际大蒜贸易网       文字选择:    

(3)政治因素驱动。在西方民主选举国家里,政治因素常常会压制经济因素,如大选,对人民币升值和“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等等。尽管发达国家的人口只占总人口的5%~8%,但对政治分裂的民主国家,农民的态度常常是各个政党竞选成败的关键因素。而农民对大选的态度十分单一,就是看过去执政党给农民多大保护,反对党承诺上台后给农民保护有多大力度。因此,每次大选,各个候选人都在极力讨好农民。从美国、日本和欧盟部分国家的历次大选来看,各个政党承诺保护农民就业和收入,不惜践踏他们自己倡导的并赖以发展的自由贸易主义,通过绿色壁垒、特殊保障条款和针对中国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条款、反倾销和反补贴来讨好农民。许多候选人甚至故意挑起选民对我国价格优势农产品的敌意,转移农民对执政党不满的外因。可以预见,只要发达国家大选周而复始地进行,针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保护措施随着定期大选而出现周期性的变化,长期存在。

  (4)wto规则被滥用。新农业保护主义不仅利用自己技术优势来制造技术性贸易壁垒,而且在wto规则和协议上试图制造合法农业保护国际依据。例如在《wto/sps》和(wto/tbt}协议中,赋予技术水平很高的发达国家实施绿色壁垒的权力。sps第2条第l款规定“各成员有权采取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只要此类措施与本协定的规定不相抵触”。tbt规定“不应阻止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程度内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及保护环境”条款。根据wto有关仲裁机构认定,大部分反倾销为不合法;世贸组织受理的16起有争议的美国反倾销案中,有15起被裁定为不合法。《保障措施协议》规定,只要进口国从成员国进口的产品数量占其该产品进口总量的份额超过3%,就可以启动紧急保障措施。而进口数量通常是由进口国说了算,不容中国分辩。绿色壁垒、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特点是针对来自具体国家的特定产品,因而它们可以直接针对我国蔬菜,以抵消价格优势,把我国蔬菜赶出当地市场。由于wto谈判十分漫长,完善这些规则需要很长时间。
  二、蔬菜国际化经营战略失误
  无论是从政府部门的全国蔬菜出口来讲,还是从单个出口商和加工企业来讲,基本上没有制定出相应战略,为国际市场分布和产品结构、特别是出13时间的把握等等。出口战略缺失必然带来如下恶果:
  1、目标市场高度集中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蔬菜出口的90%以上在日本、韩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等亚洲国家和地区。1996年、1999年和2000年我国蔬菜出口在日本市场市场占有率分别占58.9%、68.5%和72.3%。而德国是世界上蔬菜进口大国,但从我国进口不足1%。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蔬菜生产国,出口市场高度集中,很容易使蔬菜出口出现短期增长过快,就会引起进口国市场蔬菜价格暴跌,招致反倾销、保障措施和绿色壁垒。
  2、出口无序,低价竞争 
  因我国蔬菜出口缺乏产业化组织作为龙头,加上缺乏行业出口协调机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生产者和出口商为争夺外商而恶性竞争、自相压价,导致我国对少数发达国家蔬菜出口数量短期激增和蔬菜价格不断走低,冲击了国际蔬菜市场,为蔬菜进口国实施反倾销、紧急保障措施和绿色壁垒提供“合法”借口。长期以来,山东蔬菜出口80%以上到日本。据日本农林水产省2001年3月23日公布的数据,1996年到2000年,日本市场每公斤大葱价格分别为252、278、340、300和222日元,2000年日本市场大葱价格确实比1998年下降35%。
  2001年4月10日,日本对中国进口的大葱、鲜香菇、灯心草3种蔬菜实施紧急限制。此外,我国没有出口品牌战略,没有建立大规模外向型有机蔬菜出口基地,蔬菜技术标准停留在无公害蔬菜和绿色食品上,有机蔬菜技术水平很低,有机蔬菜发展和蔬菜结构调整没有强有力财政政策支持,等等,从而使我国蔬菜国际化经营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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