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阿里巴巴 > 以商会友资讯农业资讯  > 正文

湖南规定整治环境不得影响生猪饲养

时间:2007-08-08 10:23           文字选择:    

从湖南省物价局获悉,省政府已下发通知,明确任何地方不得片面地以新农村建设和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尽快将每头50元的补贴资金发放到能繁母猪饲养者手中。

    能繁母猪每头补50元

    省政府要求,尽快落实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的补贴政策,尽快将每头50元的补贴资金发放到能繁母猪饲养者手中;加快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保费由中央财政负担50%、省级财政30%、养殖户(场)负担20%;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原良种猪场建设,提高良种覆盖率;落实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的奖励政策;尽快启动国家和省确定的标准化示范养殖小区建设,到2010年,全省要完成100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的建设;鼓励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扩大业务范围,采取联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多种方式,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

    蓝耳病致死生猪每头补100元

    要强化生猪防疫,控制生猪疫情,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对因防疫蓝耳病需要扑杀的生猪,参照口蹄疫扑杀标准(每头600元)实行政府补助与饲养户负担相结合,饲养户负担20%,政府补助80%;对因蓝耳病致死的生猪,按照每头10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补助50元,县级财政补助50元。对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鼓励开直销门店卖肉我省将完善稳定猪肉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同时,抓好牛羊肉以及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禽肉和禽蛋等副食品生产。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支持和鼓励开设直销门店,促进猪肉冷链物流的发展,引导大中城市居民食用冷鲜(冻)猪肉。清理整顿生猪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收费,取缔非法收费,减轻经营企业(户)的不合理负担。(长沙晚报)


编辑推荐
  • 关于“猪”的资讯
  • 更多
  • 关于“猪”的供求信息
  • 更多
  • 关于“猪”的帮帮问答
  • 更多
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本网以“法定许可”方式使用作品的报酬,已委托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代为转付。请相关作者直接与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联系,联系电话为:010-68003887    0
股票查询:   更多>>
  • 招商广告
  • 金融服务

无显示

news_web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