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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兔合作社 前景很好但更需好运作!

时间:2007-03-15 15:58     来源: 农博网       文字选择:    

众议养兔合作社

    借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春风,各地涌现出大大小小诸多养兔合作社。这些合作社有像莱阳同利獭兔养殖合作社一样,从零开始的;更多的,是以协会为基础,重新制定规章制度后成立的。统一进种、统一进药、统一销售……合作社的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那么,业内人士又是怎样看待养兔合作社的呢?

    单个兔农对市场掌控能力差,价格受兔贩打压波动很大,如此一来农户养兔就没什么收入,甚至有赔钱的。合作社就是要把单个兔农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直接面对市场,使农户抗风险能力得到加强。

    ———杨明雨(四川省大邑县天利兔业合作社社长)

    在养兔农户比较分散的情况下,把规模较小的众多农户组织起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确是件好事!很多合作社还把兔产品直接送到大型毛皮、肉食品加工企业,这既减少了中间商贩的盘剥,又减少了企业的负担。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合作社这种形式值得推广。

    ———王武强(陕西省畜牧兽医总站高级畜牧师)

    合作社这种形式很好,但运作起来难度很大。据我所知,现在有部分合作社只是个空架子。

    ———高柏绿(浙江某长毛兔研所所长)

    我们这个地方还没有公开叫“合作社”的,还是“企业+农户”的形式占多数。中间商贩的盘剥的确很厉害,偏远地区信息闭塞的地方,小商贩收购的獭兔皮每张能赚10-15元,大城市周边信息灵通的地方每张赚5元左右。边远地区本来赚钱就难,中间商再压价,老百姓到手的就寥寥无几了。所以,有识之士如果能用合作社这种形式保护零散养兔户的利益,那真是太好了!

    ———王维廉(黑龙江省畜牧业协会兔业分会会长)

    加入合作社实际上相当于合伙做买卖,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财务制度太重要了!事是好事,但只有办好了,会员才能受益;如果把它当成谋取钱财的工具,那就坏了!

    ———杨洪武(山东莒县恒武兔业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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