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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池烧坏手机 消费者赔了电池又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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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7-31 09:48 来源: 热讯家电网
用了5年的手机,更换了“新电池”,结果导致了手机“生命终结”。消费者周先生日前从一家手机连锁店买回手机的“配套电池”,使用第二天电池就渗出不明液体,手机也因此报废。经过鉴定,发现“新电池”仅为翻新产品。业内人士指出,一些款式较老的手机配件,品牌厂家已不再生产,市面上所谓的新配件很可能是三无产品,使用不慎容易损坏手机。


  经销店声称有专门进货渠道


  “这台手机,我都用了5年。”消费者周先生的手机购买于2003年7月25日,目前已经整整使用了5年。上个月,当时购买的原装电池和经销商免费赠送电池都已经报废,于是周先生准备给手机更换新电池,继续使用这台“机龄”5年的旧手机。周先生找遍了荔湾区10多家手机连锁店,他们都告诉周先生说,这款手机已经过时,现在找不到配套电池了。


  “你登记一下,我们有专门的进货渠道,肯定有的。”7月上旬,一家手机经商店收了周先生20元押金之后,保证会在一周内联络生产厂家并提货。上周,周先生果然拿到了一款“新电池”,经销店表示:“虽然不是原装,但是绝对可以用两年,用到手机报废没问题的。”


  周先生晚上开始给手机充电,第二天手机竟然无法开机,打开手机盖,发现电池已经“化了”,电池流出乳白色的液体。周先生于是拿到经销店去理论,对方表示,损坏原因是手机老化无法适应新电池,并拒绝赔偿。


  经销店用翻新电池冒充新电池


  周先生随后投诉到消委会,索要600元赔偿,并要求退回购买电池的费用50元。记者昨日从消委会获悉,目前此案正在调解当中。经过鉴定,该经销店卖给周先生的“新电池”是小厂家回收了大品牌的废旧电池,重新翻新的产品。经销店于昨日承认,电池质量可能有问题,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但双方就赔偿金额还在争执当中。


  “会把翻新电池当新电池卖吗?”记者以顾客身份与越秀区一家手机经销店负责人聊天,对方竟然表示:“我们不做,别人到处都在做。”消委会一位负责人昨日也表示说,目前市面上不少手机配件都属于翻新品,其中以手机电池为主,手机电池的更换速度要超过手机,这就为翻新提供了原料,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市场。这位负责人估计,广州各类手机用户在1500万左右,手机电池一般为2到3年更换一次,每年的需求估计超过100万只。


  “很多不法厂家在大搞电池回收。”工商部门一位知情人士昨日告诉记者,在珠三角有一些小厂利用回收的手机配件组装手机,或者直接将配件翻新后出售给消费者。在工商部门的执法过程中,就多次发现这样的地下工厂,“很多都是直接将配件洗净组装,还有的仅仅是将电池更换标签。”

  (热讯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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