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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后高价售出 旧家电比新家电赚钱

时间:2007-06-07 17:52           文字选择:    

旧家电,扔了吧可惜,卖了吧价格又低,很多市民不知该如何处理。记者了解到,我国将在今年出台《废旧家电回收条例》,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

    近日,记者从苏宁、五星、国美等家电卖场了解到,大部分卖场已有回收废旧家电的业务。虽然如此,但大部分电器代理商和售后服务点却尚未开展这一工作。大量的废旧家电都被走街串巷的“回收游击队”低价收走,经过翻新就在二手市场高价销售。

    空调700元收购,1300卖出

    在新街口淮海路边,停着一排小面包车,车上挂着白底红字的家电回收“报价单”。记者以要出售1.5匹空调向其中一位车主询价,报价单上的价格为400~450元。一番讨价还价,价格从600元涨到了700元。

    随后,记者来到堂子街,这里有不少二手家电出售。一家专营空调店铺的老板告诉记者:“那些开小面包的老板收来家电,卖给了我们。”这位老板称,以1.5匹的品牌空调为例,“小面包”的回收价为700元,然后他们以800~900元的价格卖给二手家电店铺,店铺进行检查、维修,重新推回市场。此时,这个700元卖出的空调身价达到1300元左右。

    其他家电也是一样,双缸洗衣机在“小面包”的回收价格在70~90元,但在堂子街的价格则超过100元。

    谁卖谁就应负责收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目前中国电视机的社会保有量已高达3.7亿台,冰箱、洗衣机也分别达到1.5亿和1.9亿台。这些电器多数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入中国家庭的,按照10至15年的使用寿命计算,从今年起,中国每年将至少有550万台电视机、450万台冰箱、650万台洗衣机报废。

    南京市交家电协会的相关专家表示,废弃家电会对环境产生巨大污染,其中含有大量可再利用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等物质。该专家说,目前这种让旧家电回流市场的做法其实并不科学。

    日前,有消息称,我国将在今年出台《废旧家电回收条例》。据征求意见稿称,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该《条例》规定,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将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家电经销商或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对废旧家电进行回收,并交给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否则最高将可被罚款10万元。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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